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233篇
  免费   5篇
法律   84篇
中国共产党   1篇
中国政治   39篇
政治理论   4篇
综合类   110篇
  2021年   4篇
  2020年   4篇
  2019年   1篇
  2018年   1篇
  2017年   2篇
  2016年   4篇
  2015年   9篇
  2014年   14篇
  2013年   25篇
  2012年   13篇
  2011年   11篇
  2010年   9篇
  2009年   9篇
  2008年   16篇
  2007年   12篇
  2006年   20篇
  2005年   28篇
  2004年   25篇
  2003年   11篇
  2002年   14篇
  2001年   3篇
  2000年   3篇
排序方式: 共有23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61.
在侦查讯问中,讯问语言既是沟通讯问人员与犯罪嫌疑人的信息载体,也是体现和实施讯问谋略和方法的有效工具。但在讯问中必须严格把握合法的语言暗示、启发和非法讯问中引供的界限;把握讯问人员策略地承诺与非法诱供的界限;把握合法的证据口头宣示方式和指名指事问供的非法讯问的界限,以保障讯问活动合法、顺利地进行。  相似文献   
62.
妨害举证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有违法律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并造成诉讼迟延.我国现行对策对这一情况,收效不大.对于妨害举证行为,立法应当设置一个多层次的制裁体系加以规制,其中包括举证责任倒置,采取一般强制措施,追究刑事责任或几种方法并用的方式.  相似文献   
63.
口供补强规则是证据补强规则之一种,是指当案件主要依照口供定案的时候,法律要求必须以其它证据补充口供的证明力。口供补强规则的价值在于确保口供的真实性以及防止刑讯逼供。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关于证据补强的规定,但是缺乏操作性的规定。应当从被补强口供的性质、补强证据的性质、补强的范围与程度、错误补强的法律后果等方面来进一步加以细化。  相似文献   
64.
论刑讯逼供的心理成因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讯逼供现象的心理原因主要在于一些警察存在的认知偏差、情绪控制能力差、办案能力差、心理健康状况不佳及自我意识上的偏差。解决刑讯逼供问题的心理对策包括建立符合警察职业特点的教育训练模式 ,落实警察招收中的心理选拔环节 ,加强教育训练的针对性 ,以全面提高警察队伍的办案能力及自我控制能力。  相似文献   
65.
因涉嫌一般聚众斗殴而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 ,归案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由聚众斗殴转化而来的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行 ,应当认定为不同种罪行 ,从而构成自首。  相似文献   
66.
论自白补强规则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被告人口供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重要证据。然而法律规定失之于粗疏,司法实践中问题较为突出。对自白补强规则的理论基础、补强证据等相关问题进行研究,有利于解决实践中的问题。  相似文献   
67.
刑讯逼供不仅侵犯人权 ,而且妨碍准确及时的打击犯罪 ,危害很大。由于种种原因 ,刑讯逼供仍大量存在 ,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预防并减少刑讯逼供的发生。  相似文献   
68.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之目的,在于改善司法机关依赖口供定罪的现状,从而避免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的发生,真正实现保障人权的基本目标。但是实践中不仅存在仅凭口供定罪的情形,还存在通过异化口供形式或者形式化口供补强,以规避第55条约束的现象。异化的口供形式,本质上仍然是“被告人供述”;形式化的口供补强规则,是以“被告人供述”为中心形成虚假印证。考虑到《刑事诉讼法》的根本目标,应当对第55条进行实质解释,既不能通过异化口供来定案,也不能进行形式化口供补强,将口供作为定案的主要依据。换言之,应当不断降低口供在司法证明中的证明力,积极寻找其他客观性证据,并结合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要求,从而达到我国的刑事证明标准,才是《刑事诉讼法》第55条的合理适用。  相似文献   
69.
刑讯逼供是我国司法实践中一种屡禁不止的现象,它有历史、政治、立法、客观等方面的原因,本文提出了完善立法、提高干警素质、改进技术设备、严格执法力度等解决办法。  相似文献   
70.
刑法中的非典型自首主要是指准自首和行贿犯罪中的特别自首。非典型自首与一般自首存在一定差异,属于立法中拟制。对准自首范围的把握,应从立法本意出发,缩限解释"强制措施"与"正在服刑"的含义。应合理解释准自首交代余罪的性质,同种数罪在技术操作上可纳入余罪范畴。行贿犯罪中的特别自首是自首的一种,应注意与立功的区别。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