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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为什么在湄公河流域已经存在数十个国际合作机制的情况下,还要建立澜湄合作(LMC)这一新型次区域合作机制?既有研究大多强调湄公河流域大国国际制度主导权竞争的宏观背景因素,而较少关注澜湄合作机制的新制度特征及其形成原因,即澜湄新型次区域合作机制究竟"新在何处"。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GMS)等既有国际机制相比,澜湄合作机制具有两大新的制度特征:一是议题范围更加广泛,除了传统的区域经济合作议题外,还增加了区域安全合作以及水资源合作等新议题;二是集中程度更高,与之前合作机制主要由"职能部门引领"以及"借用"亚洲开发银行作为国际秘书处的做法不同,澜湄合作机制采取了"领导人引领、各部门参与"的机制运行模式,并逐步建立独立的国际秘书处。通过运用国际制度理性设计的理论模型,本文考察了在湄公河流域国际合作中上游国家与下游国家之间所面临的日益严峻的分配问题和执行问题,并以此解释了澜湄合作新制度特征的形成原因。 相似文献
12.
附条件不起诉之进一步构建——基于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化是正确之选。但是相对于附条件不起诉所可能发挥的积极作用和空间相比,其规定却显得过于保守和谨慎。为此,应在现有的基础上从适用范围、考验期限和考验内容三个方面进一步加以构建。 相似文献
13.
邢文杰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6,4(4):26-28
公益劳动是我国当前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实践的操作运行中存在一些问题,急需改革。要想取得实质上的进展,需要对公益劳动进行科学的定位,解决公益劳动与刑罚轻重的问题,公益劳动的决定机构的问题以及公益劳动的强制性、规范性问题,并最终将公益劳动纳入到我国刑罚体系中。 相似文献
14.
汪水伟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6,(1):99-105
侵权行为法中的公平责任是以衡量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为主要理由,来确定责任主体赔偿或补偿责任的一种责任认定方式,是对传统归责方法的一种矫正。公平责任受其特定的归责理由的限制,主要适用于监护人责任、雇主责任、紧急避险责任中某些特定的情况,也适用于受益人的补偿责任或责任分担和对赔偿数额的限制方面。从立法例和司法实践中准确把握公平责任适用范围,对正确认识和运用公平责任归责方法,具有重要司法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5.
刘奕君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2,36(1):149-160
当前司法改革中,强制指定辩护制度成为实现律师辩护全覆盖的重要方式,但尚存在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强制辩护制度与强制指定辩护制度的根本目的均在于保障被追诉人获得律师辩护。域外强制辩护制度在适用范围、启动方式、适用阶段、辩护自主性问题以及法律救济方面具有较为成熟的经验。对我国而言,强制辩护制度对于完善强制指定辩护制度具有启示意义,可以在量刑标准、诉讼程序、诉讼全阶段方面着力扩大适用范围,明确违反强制指定辩护制度可能产生证据资格和程序效力否定性后果,构建法律援助辩护律师选择制度以及健全强制指定辩护质量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16.
侵害著作权之赔偿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何悦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22(6):86-88
为应对著作权侵权行为,采取合理而充分的救济制度来制裁侵权行为、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是著作权法的核心内容。学界应从侵害著作权的行为方式入手,对侵害著作权的赔偿范围进行分析,引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对侵害著作权的行为进行追究制裁,同时对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予以规定。 相似文献
17.
朱淼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7,5(1):106-110
亲属在各部门法中都涉及,但具体所指的范围则大相径庭。为了避免法律适用的冲突,应采取具体限定主义的立法模式,在各部门法之间统一亲属概念,明确近亲属的范围。 相似文献
18.
现有的国际和国内体育争端解决体系基本都体现为以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及各国协会、独立体育仲裁机构(国际体育仲裁院或国内独立体育仲裁机构)、国内法院为主体的三层递进式架构。在我国,由于独立体育仲裁机制长期缺位,导致对内体育争端解决的专业性和法律效力不足,加之对外与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的衔接不畅,难以公平、高效地解决体育争端,甚至造成了国内争端的国际化。《体育法》的修订为完善体育仲裁机制提供了契机,其中独立体育仲裁制度的设立应以体育自治为基础,建设完善的体育仲裁机制,通过设立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进一步整合单项体育协会的内部仲裁机制,保障仲裁裁决一裁终局的效力,明晰仲裁范围,与国际体育争端解决机制形成平行且竞争的协同关系。 相似文献
19.
陈伟华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3(3):23-24
传统的特别权力关系实际上是一个没有救济的空间 ,现代法治要求“有权利必有救济” ,这也是我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在各国普遍重视基本权利保护和司法救济穷尽的趋势下 ,我国将特别权力关系纳入行政诉讼是大势所趋 ,我国相关领域的观念和制度亟待更新和完善。当然这其中并非全属立法的问题 ,也有法律解释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违反保护他人法律的侵权责任通过精准界定抽象而模糊的过错概念、扩张或者细化侵权法的保护范围,使侵权法中僵化模糊的规则能够适应不断发展并充满风险的当代社会。保护性法律需符合法律渊源的要求,并且该法律的目的应在于保护私人利益并提供侵权法的救济。此种特殊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相比一般过错责任具有特殊性,并且其各要件处于相互动态关联中。我国侵权责任法仅在第6条规定了有关过错责任的一般条款,仍需通过此种特殊的过错责任,尤其需借助于以行政法所确立的行为标准为主的保护性法律法规来进一步界定抽象的过错。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