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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论侦查机关的告知义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追诉机关在初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对其羁押时,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这是受刑事追究者获得告知的权利,也是刑事追诉机关的告知义务.现代人权保障制度的发展,不仅要求侦查、检察机关履行告知义务,而且应当依法允许犯罪嫌疑人行使其诉讼权利,并为其权利的实现提供保障.以侦查阶段的初次讯问为对象,对告知义务进行考查,比较美英加法德等国以及我国台湾刑事诉讼法对初次讯问时的告知义务的规定,剖析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问题所在,进而对完善我国侦查阶段初次讯问时的告知义务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02.
论精神损害赔偿应纳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伟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21(2):96-98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是否应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一直是一个争议颇多的问题,我们如果从现行法律规定的现实危害性、法理依据、法律依据及历史必然性等方面来论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建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则可能会取得一些有益的收获。 相似文献
103.
证据法的理性主义传统,既要求通过理性证明的方式去查明事实真相,而非诉诸神明和暴力;又不以追求真相为最高目的,而是将其视为实现正义的手段.这种理性传统,决定了法治国家证据制度具有求真、求善的双重功能,并将公正奉为首要价值,从而奠定了基本权利保障的价值取向.我国证据法学研究和证据制度建设正在经历从义务本位向权利本位转型,权... 相似文献
104.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救济途径研究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确定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公安部的部门规章随即取消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复议程序,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这使得关系到交通事故当事人重大权利义务的责任认定没有救济途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旦错误,将会给当事人带来极大的危害.从理论与实践上分析研究了交通安全法的这一弊端,提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105.
论破产程序对担保物权优先性的限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担保物权的优先性在民法中不可质疑,但在破产程序中,尤其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则受到诸多限制.这种限制系破产程序本身的特点所决定,同时也是破产法立法价值嬗变的结果.基于利益衡平原则,对担保物权优先性的限制必须合理,我国这方面的立法尚存在诸多缺陷,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06.
107.
在作为特殊合同的劳动合同制度中引入、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理论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但劳动合同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与民商事合同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相比,在适用主体、归责原则、行为的类型、赔偿范围和责任承担方式等方面有其特殊性. 相似文献
108.
姚叶青 《Journal of Sichuan Police College》2020,32(2):127-134
近年来,我国性犯罪出现的一些新情况令人堪忧,需要探索新的治理政策。有的国家采取性犯罪药物防治作为性犯罪的治理手段,值得借鉴。性犯罪药物防治是利用口服或者注射药物方式减少罪犯的雄激素、降低其性欲,达到控制性犯罪目的。有人认为这是残虐、不人道的,侵犯身体健康与性权利。而性犯罪药物防治相比起物理阉割更具人道主义精神,有利于保障基本人权,其尊重受者自由意志,具备一定的社会容忍度,执行方式高效经济。但此种手段需要加以本土化改造,需要规范法律术语,明确刑法性质与适用对象,细化执行程序。 相似文献
109.
宁红丽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0,34(6):30-43
《民法典》第787条以现行《合同法》第268条为基础,对定作人任意解除权作出了规定。该制度的规范目的在于保护定作人利益,并避免社会资源浪费,任意解除权应限于承揽合同的定作人,不应类推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人。在时间要件上,该解除权只能在承揽工作完成之前行使;在主观要件上,定作人行使任意解除权时应排除承揽人违约的情形。定作人行使任意解除权应符合解除权的行使程序,但在行使效果上,应注意其与法定解除权的区分。定作人行使任意解除权在本质上是一种须承担对价的单方终止,对该条所定的赔偿范围,应采“报酬请求权”解释,即承揽人有权请求合同约定的报酬以及因合同解除而增加的费用,但其因合同解除而节约的成本应予扣除。 相似文献
110.
个人大病网络互助是目前我国应用最为广泛的个人求助形式,一定程度上能够弥补慈善组织社会救助之不足。实践中,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暴露出诸多问题。应从确立监管主体、明确权利义务、开立专门账户、设立第三方基金会、提高准入退出门槛等方面加强对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的行政规制,以营造良好的慈善氛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