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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地开展安全检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周定平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3,(1):70-72
安全检查是安全保卫工作中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的一项重要措施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却存在检查内容不完善 ,操作性不强 ,流于形式的现象。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在安全检查的内容上、形式上及其检查时机等方面进行更加合理的界定和把握 ;并利用现代先进科学技术拓宽安全检查的范围 ,提高安全检查的准确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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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卖淫嫖娼违法人员成分复杂,流动性大,缺乏艾滋病防治知识,活动隐秘性强以及我国失控的艾滋病患者人数多等原因,卖淫嫖娼活动中存在的艾滋病传播隐患很大。管理失效,监控机制缺乏,检测手段落后,公安民警防治意识淡薄以及卖淫嫖娼违法人员的侥幸心理等是目前查处卖淫嫖娼活动中阻止艾滋病传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加强宣传教育、检测、管理和对卖淫女的帮教工作等是阻断艾滋病通过卖淫嫖娼活动中传播蔓延的有效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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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勇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4)
关于未遂犯的处罚根据,大陆法系各国提出了各种学说,在我国也是各种学说林立。大陆法系出现了主观的未遂论、客观的未遂论和折中的未遂论的理论对立。客观的未遂论是我国刑法中未遂犯的处罚根据,我国刑法事实上是倾向于客观说的。客观主义未遂论有利于确立保障人权、公民本位和个人自由思想,它反映了现代社会发展、公民自由权利意识日益增长的现实,体现了时代的精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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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嫦云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3):19-20
危险驾驶罪的设立使醉驾和追逐竞驶两种行为从行政处罚领域进入到刑法处罚领域,这是我国立法实践的重大进步,更是我国刑法理论界的一项重要突破。但目前理论界与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罪的犯罪构成,还存在许多质疑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文章针对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中几个较有争议的问题展开辨析,以期对该罪的立法完善与司法适用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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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危不救的犯罪化需要解决三个问题:见危不救应否犯罪化、见危不救能否犯罪化和见危不救如何犯罪化。从其所具有的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来看,见危不救应该犯罪化;从法律对道德的强制角度看,见危不救能够犯罪化;见危不救的犯罪化,要从主体、对象、主观等方面严格限制其成立要件,并规定较为轻缓的刑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