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458篇
  免费   5篇
各国政治   1篇
工人农民   7篇
法律   169篇
中国共产党   7篇
中国政治   40篇
政治理论   2篇
综合类   237篇
  2022年   1篇
  2021年   2篇
  2020年   3篇
  2015年   2篇
  2014年   13篇
  2013年   10篇
  2012年   25篇
  2011年   28篇
  2010年   20篇
  2009年   43篇
  2008年   35篇
  2007年   50篇
  2006年   41篇
  2005年   47篇
  2004年   43篇
  2003年   35篇
  2002年   38篇
  2001年   11篇
  2000年   11篇
  1999年   4篇
  1998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46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31.
宣誓制度西方国家早已有之。在我国民事诉讼中设立宣誓制度有利于防止伪证产生,有利于提高人民法院的办案质量。司法实践中对此亦作出有益尝试和探索。我国民事诉讼中宣誓的主体应包括当事人和证人;宣誓应在进入庭审阶段后一审法庭辩论终止前进行;誓词的设计应区别于西方国家;宣誓的形式应采用我国传统的宣誓习惯;拒不宣誓和虚假宣誓者应承担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32.
2001年铁路春运客票价格上浮引起的行政争议案件,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北京市一中院和北京市高院先后于2001年11月和2002年2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和终审判决。乔占祥诉铁道部2001年春运票价上浮案(以下称为“乔占祥诉铁道部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有:铁路春运票价上浮的性质;“铁道部通知”是否具有可诉性;铁路春运票价上浮的听证程序;铁道部对“国家计委批复”的转送等。该案给我们的主要启示是:行政机关如何进一步依法行政;如何建立健全价格决策听证等程序;如何建立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如何完善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等。  相似文献   
33.
司法认知是世界上许多国家证据法上所普遍适用的就某些特定的案件事实由法官直接加以确认 ,从而免除当事人举证责任的一种诉讼规则。我国关于司法认知的立法与研究同外国相比差距较大 ,在民事诉讼中如何客观地界定司法认知的对象范围 ,尚需深入研究。笔者认为 ,民事诉讼司法认知对象有事实和法律两方面。事实范围包括众所周知的事实、司法事实、政府事实、易于获知的事实 ;法律范围包括本国法、国际条约和惯例、外国法。  相似文献   
34.
选举争讼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从国外选举争讼的性质、争讼范围及解决选举争讼的基本模式看,我国选举争讼制度存在争讼范围过于狭小、诉讼程序简单等问题  相似文献   
35.
本文就海上保险代位权的立法目的、性质 ,代位权的范围在实践中的利弊等方面分析讨论了《海商法》2 5 4条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36.
诉讼时效是对海上保险相关主体影响重大的一项制度,而学者对《海商法》第264条“时效”的定性问题一直存在争议,从诉讼时效的目的功能、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以及整个法律体系的用语等角度分析之后,可以看出该条所述“时效”是指诉讼时效;代位求偿权是维护保险人利益的一项制度,因代位求偿权的特殊性,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一直争议不断.《保险法司法解释(二)》明确规定保险代位求偿权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且从代位求偿权作为法律规定的权利等角度看海上代位求偿权诉讼时效也应该起算于取得权利时.  相似文献   
37.
刑事诉讼证明标准问题素来是理论界争议的焦点。笔者认为,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只能是一种主观性标准,在我国应以排除合理怀疑作为刑事诉讼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38.
物证污染是影响物证鉴定结果的重要因素之一,它会损害物证鉴定结论质量甚至造成错误的鉴定结论。物证污染可能发生在犯罪现场或实验室,采取适当的污染防范措施可以有效降低物证污染发生的可能性,及时监测和发现物证污染可以将污染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  相似文献   
39.
我国民事诉讼中广泛运用的诉讼调解制度,是解决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对于定纷止争、让当事人服判息诉发挥了较大作用,但目前法学界对诉讼调解制度的存废、优劣颇有争议。文章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和立法、司法的实践经验出发,主张在当前我国经济转型、社会变革、法律滞后的过渡时期,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应当转变司法观念,以解决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定为司法的目标,强化诉讼调解的作用,促进社会公正,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相似文献   
40.
诉权是人的基本权利,我们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诉权不是绝对权,其行使必须在一定范围和界限内,不得违反立法的宗旨。恶意诉讼就是当事人以诉权为工具,通过审判权的权威来达到诉讼外的非法目的的行为。恶意诉讼侵害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降低了诉讼效益,损害司法权威,造成稀缺司法资源的浪费,是我们必须遏制的行为。本文以诉权为视角剖析恶意诉讼的内涵、构成要件和表现形态,探究其存在成因,并提出规制恶意诉讼的具体救济措施,为构建公正的诉讼程序献计献策。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