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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铁路旅客运送合同是我国旅客运送合同中最重要的一种。铁路运输行业的垄断性以及铁路运输方式的特殊性,决定了铁路旅客运送合同从订立到履行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都表现得极其复杂。本文分析了铁路旅客运送合同的成立、生效的时间及变更、解除的界限,界定了铁路旅客运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论证了违反铁路旅客运送合同的归责原则及责任竞合时的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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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44.
过去数十年来,运输法一直处于支离破碎的状态,充斥着过分多样化的条文,各种特殊规范和国际公约、法律、法规、一般交易条款构成一个十分模糊、可预见性差的规范体系。这种情况对于保障交易安全尤为不利,而且也造成了竞争的扭曲,由于规则的不统一,使得不同运输方式的承担者之间不能够展开公平竞争。在分析运输法整合之必要性和紧迫性的基础上,指出适度的统一立法有助于消除物流行业中的不公平竞争,适应经济发展对于高效、有序、安全的运输物流的需求。 相似文献
45.
Michael Thrasher 《Local Government Studies》2013,39(1):133-134
The coalition government has set out plans to dismantle the regional tier and return powers to localities and Whitehall departments. These changes will have significant implications for the way in which transport policy is formulated and delivered in England. When in power, New Labour introduced a range of measures to strengthen governance arrangements for promoting a more joined-up and decentralised approach to transport policy, including Regional Funding Allocations (RFAs). This paper examines the opportunities and limitations of the RFA process and considers the consequences of removing these regional structures for transport policy in England. We conclude that important progress made in recent years to develop effective arrangements for identifying transport priorities at the sub-national tier could be derailed by the Coalition's intention to remove regional governance structures in their entirety. 相似文献
46.
从海牙/海牙-维斯比规则的强制法律效力入手,通过对规则第三条第6款"一年诉讼时效"含义的解读,结合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及中国香港无单放货的相关判例,探讨规则强制法律效力的终止时间,以及第三条第6款的不足之处,冀对新近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和国际海商法协会共同制定的《运输法草案》(或称《鹿特丹规则》(草案))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47.
《鹿特丹规则》将运输单证分为两类:可流通的运输单证和不可流通的运输单证。记名提单和海运单都属于不可流通的运输单证。由于记名提单介于海运单和传统可流通提单之间,其法律属性在国内外立法中一直是模糊不清或彼此矛盾的。《鹿特丹规则》在尊重各国立法和海商实践的基础上,对不可流通的运输单证的法律规则进行了协调。这一协调虽有待于进一步细化与完善,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修订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单放货案件的最新司法解释中的一些规定也有可取之处,更容易理解和操作。 相似文献
48.
张询书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07,(4):58-61
在行政管理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因对什么是"营业性道路运输"有着不同理解而诉至于人民法院的情况。在行政审判过程中,又由于法官的理解不同,在审理此类案件中可能会作出截然不同的判决。笔者结合一起案例,试从法律规定、法学理论和立法趋势三方面对"营业性道路运输"概念加以全面分析。 相似文献
49.
分析了北京、石家庄两市间高速旅客运输市场的状况,提出当前运输市场总供给与总需求在数量和结构方面的某些特征,为市场决策和控制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相似文献
50.
既然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那么它必须是发生在交通运输过程中或与正在进行的交通运输活动存在着关联 ,而交通运输是指利用交通工具并借助一定交通设施将人或物从一地运载到另一地的整个活动过程 ,因而交通肇事罪可适用于非机动车引起的交通事故 ,特定情形下火车、飞行器引起的交通事故。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