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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海域使用权是合理使用海洋资源的基础,其核心是海域有偿使用制度。《海域使用管理法》的颁布和实施为海洋资源的使用和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本文就海域使用权的性质进行了初步探讨,并对海域使用权的取得、管理、流转与消灭,就我国新颁布的《海域使用管理法》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相似文献   
142.
当前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骗税犯罪具有以下特点:发案数急剧上升,涉案金额巨大;犯罪集团日趋集团化、规模化;跨区域作案日趋突出。暴利驱动,部分税务人员和一些地方领导参与、支持是骗税案件高发的主要原因。查处骗税案件工作中,存在取证难、追捕难、追赃难,经侦队伍素质、装备落后,经侦不足等困难,为此必须采取相应的工作对策。  相似文献   
143.
拾得信用卡使用行为的犯罪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小虎 《犯罪研究》2008,(5):10-18,28
行为人拾得信用卡,在不同场合分别具有并非占有钱款与视作占有钱款的性质;而视作占有钱款与实际占有钱款毕竟有所差异,进而并不排除虽有视作占有钱款的前提,而对实际占有钱款的行为仍可予以否定评价。行为人输入正确密码、模仿持卡人签名而使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实质上属于掩盖自己不是持卡人的事实真相,致使支付方误认行为人为持卡人的欺骗。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输入密码、模仿签名而使用拾得的信用卡,获取钱财数额较大,完全符合《刑法》第196条第1款“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规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基于刑法理论根基与我国刑法具体规定,类似的案件即使发生在ATM机上也应成立信用卡诈骗罪,而不构成盗窃罪。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ATM机可以被骗并不违背实际事理逻辑;许多国家的刑法典并未否定针对智能机器的欺骗行为。  相似文献   
144.
永佃权的历史考察及其当代价值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周子良 《现代法学》2002,24(2):65-73
本文对中外永佃权的历史做了粗略的梳理 ,以期辨正学界对永佃权某些方面的误解。以此为据 ,进而阐明永佃权的当代价值。在考察中国和国外法律史的过程中 ,采用可靠的史料是重要的 ,而使用该国文化中特定的语言系统又是必须的。中国古代存在永佃制 ,但绝没有永佃权 ;中国的永佃制萌芽于隋唐而非秦汉或北宋 (英宗 ) ;永佃权虽然生成于私有制的土壤 ,但对我国物权法中的农地立法 ,仍有借鉴的价值。  相似文献   
145.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受贿罪的基本特征之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可分为利用本人职务上的便利和利用他人职务上的便利;利用现在职务上的便利、利用过去职务上的便利和利用将来职务上的便利。具体认定时应严格把握法律标准。  相似文献   
146.
暴力袭警严重侵害了警察的合法权益,引起了全国人民的高度关注。关于袭警行为是否应当单设罪名予以刑法规制,理论界与实务界有不同的声音。面对非理性的犯罪,需要的是理性的立法。因此,应对袭警行为的规制进行全面反思,结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借鉴西方国家关于妨害公务罪的立法,提出应对暴力袭警的新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47.
信用卡是当今世界上广为流行的一种先进的支付手段和消费信贷、结算工具,而利用信用卡犯罪的活动在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也越来越猖獗。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方法多种多样,除靠公安机关的打击和处理外,还需发卡机构和持卡人采取一些举措,才能更好地防控信用卡诈骗犯罪。  相似文献   
148.
对信用卡诈骗罪的再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用卡诈骗罪是97刑法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而新设立的罪名。是参照港、澳地区的滥用担保卡或信用卡罪而制订的。由于我国在经济犯罪领域的立法技术还不十分成熟,故信用卡诈骗设立的意义何在,其条款术语是否科学、合理都需要进一步研究。笔者拟从立法、司法等多个方面对信用卡诈骗罪作一番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149.
About 120,000 reference samples are analyzed each year in the Forensic Laboratory of Lyon. A total of 1640 positive control experiments used to validate and optimize the analytical method in the routine process were submitted to a multivariate exploratory data analysis approach with the aim of better understanding the underlying sources of variability. The peak heights of the 16 genetic markers targeted by the AmpF?STR® Identifiler® STR kit were used as variables of interest. Six different 3130xl genetic analyzers located in the same controlled environment were involved. Two major sources of variability were found: (i) the DNA load of the sample modulates all peak heights in a similar way so that the 16 markers are highly correlated, (ii) the genetic analyzer used with a locus‐specific response for peak height and a better sensitivity for the most recently acquired. Three markers (FGA, D3S1358, and D13S317) were found to be of special interest to predict the success rate observed in the routine process.  相似文献   
150.
涉信用卡犯罪对象的评析及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宪权 《法律科学》2014,(1):186-193
我国刑法规定的信用卡形式主要有:伪造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他人信用卡、空白信用卡、伪造的空白信用卡与信用卡信息资料等。伪造信用卡犯罪的对象应当包含空白的信用卡。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罪的对象包含了印制在信用卡表面的持卡人姓名、信用卡号码等信息资料;在理解与适用刑法其他涉信用卡犯罪规定时,应当将信用卡信息资料与实体形式的信用卡、公民个人信息相区别。在信用卡诈骗罪中,根据卡与使用主体真实性与虚假性的介入程度,“假卡假人”、“真卡假人”以及“真卡真人”这三种排列组合所对应行为的危害性(即骗的程度)是逐渐降低的,但对行为方式的认定则应依据由高至低的规则;认定行为人所使用的信用卡是否为骗领的信用卡,应当以金融机构是否基于虚假证明材料而产生认识错误为标准;“盗窃信用卡并使用”中的“信用卡”仅包含真实有效的信用卡,而不包括伪造的信用卡、已经作废的信用卡,甚或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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