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20092篇 |
免费 | 163篇 |
国内免费 | 93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88篇 |
工人农民 | 161篇 |
世界政治 | 453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186篇 |
法律 | 4707篇 |
中国共产党 | 3689篇 |
中国政治 | 5164篇 |
政治理论 | 1927篇 |
综合类 | 3973篇 |
出版年
2024年 | 41篇 |
2023年 | 264篇 |
2022年 | 281篇 |
2021年 | 353篇 |
2020年 | 352篇 |
2019年 | 291篇 |
2018年 | 120篇 |
2017年 | 215篇 |
2016年 | 337篇 |
2015年 | 627篇 |
2014年 | 1492篇 |
2013年 | 1266篇 |
2012年 | 1362篇 |
2011年 | 1535篇 |
2010年 | 1449篇 |
2009年 | 1458篇 |
2008年 | 1797篇 |
2007年 | 1240篇 |
2006年 | 1010篇 |
2005年 | 987篇 |
2004年 | 872篇 |
2003年 | 791篇 |
2002年 | 676篇 |
2001年 | 595篇 |
2000年 | 555篇 |
1999年 | 167篇 |
1998年 | 71篇 |
1997年 | 44篇 |
1996年 | 23篇 |
1995年 | 16篇 |
1994年 | 17篇 |
1993年 | 7篇 |
1992年 | 9篇 |
1991年 | 6篇 |
1990年 | 5篇 |
1989年 | 5篇 |
1988年 | 1篇 |
1987年 | 3篇 |
1986年 | 2篇 |
1985年 | 3篇 |
1983年 | 1篇 |
1981年 | 1篇 |
1979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000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01.
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制度的改革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资合性、人合性与封闭性;有限责任公司制度的改革应坚持适应性和引导性两大目标,任何有限责任公司法的改革都不是在消灭实质意义的有限责任公司,在不同的国情下,可能有限责任公司的名字在变化,而它固有的特性则越改革越凸现出来。 相似文献
102.
103.
台湾监察制度在监察体制方面富有特色,在监察职权方面,具有政策监督和护法监督相互融合、稽查监督与控诉监督相互作用、对人监督与对事监督相互区别和控诉监督与惩戒监督相互分离的特点。台湾监察制度既与孙中山的思想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的联系,又与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与中国古代御史制度有相当的联系。 相似文献
104.
“传销”行为近年来遗害不浅,其共同特征是以“传”为实,以“销”为名,诱以所谓“高额回报之项目”,极尽口舌之能事引人入瓮,继而疯狂敛财,令无数受骗者深受其害。得益于政府的有力打击,针对个人的传销行为现已大为收敛,但不法之徒针对特定企业的敛财行径却悄然抬头,变相敛财不可不察…… 相似文献
105.
民粹主义是19世纪中后期俄国沙皇专制农奴制度走向危机和资本主义薄弱发展的产物,它作为一种农民社会主义,是落后农民国度的特有现象。俄国所有各派别即最广义民粹主义共同的主要特征,是信仰和崇尚“人民”,以“平民化崇拜”反对文化崇拜;对资本主义怀着厌恶和恐惧,企图通过被理想化的农村公社,绕过资本主义,“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此外,本文还指出了社会民主主义、布尔什维主义同民粹主义在思想史上的联系和继承关系,并简介了民粹主义在苏联和俄罗斯的研究概况. 相似文献
106.
新闻导向和新闻舆论监督历来是人们所关注的热点,处理好新闻导向和舆论监督的关系,有助于推动新闻改革.引导、规范公众的社会行为,提高国民素质,也是澄清当前新闻导向和舆论监督误区,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的必要手段. 相似文献
107.
108.
腐败现象不仅是一种消极堕落的个人现象,更是一种消极堕落的组织现象。腐败现象的最终结果是造成组织肌体的某种病变。组织既是反腐倡廉的主体,又是反腐倡廉的客体;各级党政组织要以组织自身为主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抓紧抓实。 相似文献
109.
我国非营利组织志愿者胜任特征模型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志愿者的使用成为非常普遍的现象,志愿者的管理愈来愈复杂。本文从理论上对志愿者胜任特征模型进行分析,采用岗位知识、素质能力、服务技能、服务品质四个特征簇构建我国非营利组织志愿者胜任特征模型,为志愿者的招聘、选拔、培训、考核、评价等提供理论和方法依据。 相似文献
110.
商事关系法律调整之研究——类型化路径与法体系分工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商事关系乃全部商法的基石概念。商法的研究不能回避商事关系的概念、构成及其法律调整机制。从主体类型化角度可将商事关系区分为四类:商主体与商主体之闻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事关系;商主体与作为监管者的非商主体之间与营利相关的商事关系;商主体与作为消费者的非商主体之间基于商主体的营利目的而形成的商事关系以及非商主体与非商主体之间偶尔为之的营利性行为形成的商事关系。四此,商事关系可以界定为主体双方或一方基于营利性目的而形成的社会关系。营利性目的是衡量是否构成商事关系的本质,至于是否发生于平等主体之间,是否发生于持续营业之中,均非商事关系本质内涵。商事关系可以由商法调整但却不必都由商法调整,甚至可能根本不由法律调整。从主体类型化的角度理解商事关系的构成,不仅有助于商法理论知识的进化,也有助于我们撩开商法的面纱,现实地对待关于商法调整对象的困惑和商法法典化的神话。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