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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1.
组织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开展工作评议,是地方人大实践、探索、总结的一种新的监督形式。近年来,围绕其有无法律依据问题展开了激烈争论。笔者认为,这是个常识性问题,不用置疑。 相似文献
772.
意外事件最本质的特点就是行为人无罪过且损害结果的发生是由于不能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我国现行《刑法》第16条亦是对意外事件的明确规定,意外事件是行为人不受刑罚处罚的免责事由。 相似文献
773.
形式创新:提高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效果的途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思想政治教育必然要辅之以相应的形式,任何教育活动都是特定内容与形式的有机统一。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更是如此。要搞好网络思想或者教育,争取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动权,除了丰富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外,还要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形式,这是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形式更新不足,影响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形式,其措施和方法很多,应该要抓住其关键要点。 相似文献
774.
对我国离婚夫妻按揭贷款住房分割之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的按揭贷款住房的所有权归属存在争议,由此也引发了现实生活中离婚夫妻对按揭贷款住房分割的纠纷。本文试图从界定按揭贷款住房所有权归属出发,进而从形式公正和实质公平两方来剖析夫妻在不同情形下取得的按揭房屋在离婚时应如何分割。 相似文献
775.
推进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工会理论研究(上海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3):32-34
一、现阶段基层工会主要工作情况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企业用工形式和劳动关系的多样化,劳资双方的利益诉求出现了日趋严重的对立态势,劳动关系是否和谐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为此,嘉定区工会系统在加大工会组建工作力度、扎实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把推进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建设摆在工会工作的突出位置,不断提升工会组织的维权能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相似文献
776.
酒后驾驶的国家标准虽已经颁布实施,但司法实践中存在多种没有或不及时进行酒精检验的状况,故酒精含量的检验不应成为认定交通肇事酒后驾驶的唯一证据,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实肇事者饮酒后驾车,在一定条件下,通过科学的计算方法,如widmark公式,也能够认定肇事者系酒后驾驶。交通肇事逃逸的相关司法解释存在一定的问题,在适用时会与刑法理论相矛盾,因而引起了较多的争议。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主观方面认定,一是不能轻易相信肇事者的辩解,要善于抓住证据中的关键内容发现问题;二是肇事者迷离现场的主观动机应当以严格主义的原则来认定,只要动机中存在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想法,不论是否还有其他主观故意,都应认定交通肇事逃逸;三是为逃避酒精检测迷离现场的行为,以交通肇事逃逸来认定,更符合主客观一致的原则。 相似文献
777.
778.
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对隐私权的保护是相当明确和清晰的.同时,虽然法律对于制作、复制、销售、传播淫秽制品等行为明文禁止,但是对于在家中观看淫秽录像、电影等行为却并未评价.因此,在正式的法律体系中,应当认为观看淫秽制品的行为是合法的;但在非正式的法律中,却受到禁止.这实际上是观看淫秽制品的行为在非正式法律体系中尚未完成除罪化过程的结果.这一制度体系上的混乱为法律官员的选择性执法奠定了基础,从而削弱了法律在形式上的统一性和实践上的可预期性.因此,对于中国的法治建设而言,最重要的仍是确立国家权力需要制约的观念,并在制度上清除那些可能造成混乱的因素. 相似文献
779.
780.
论中国公民收养未成年人成立的形式要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就收养的形式要件,德、瑞、日、英、中国台湾地区立法均采国家公权力介入主义,即收养机关对收养人和被收养个人情况、家庭背景及其他情况有权进行实质性审查,只有在有利于子女利益的前提下才作出收养决定或者判决。我国修改前的收养法就形式要件采收养登记主义、书面协议主义、书面协议兼公证主义。收养登记主义并不能完全保障养子女的利益,书面协议主义不利于保护养子女利益、不利于维护第三人利益、利益衡量失衡,书面协议兼公证主义与公证机关地位不相容、又难以执行。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采一元监督主义完全正确。但它与现行登记程序的规定、现行收养公证的规定有冲突,应予以解释、补充,而且收养协议不应具备法律效力,收养登记机关人员应受过专门训练,并有权力也有义务进行实质性调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