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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12,(4):2-2
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对下列法规中涉及行政审批的规定作出修改:
一、将《安徽省收费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修改为:“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实行许可证制度。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性服务收费实行登记证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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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生活(青海)》2008,(11):62-62
国家有关部门最近发出通知,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两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凡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以及销售不动产、从事房屋中介等)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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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3,(35):43-61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办发(2013)22号)的要求,我们对各省(区、市)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取消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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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泽伦 《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2002,(4):90-90
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一直致力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整顿和改革工作。现行收费管理体制虽然在一定时期对加强收费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日益暴露出许多不足和弊端,已不能适应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加入WTO的新形势。为此,笔者拟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以下简称收费改革)亟待解决的问题,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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