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2361篇 |
免费 | 27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8篇 |
工人农民 | 79篇 |
世界政治 | 117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12篇 |
法律 | 1181篇 |
中国共产党 | 157篇 |
中国政治 | 539篇 |
政治理论 | 48篇 |
综合类 | 247篇 |
出版年
2024年 | 4篇 |
2023年 | 17篇 |
2022年 | 20篇 |
2021年 | 28篇 |
2020年 | 28篇 |
2019年 | 22篇 |
2018年 | 8篇 |
2017年 | 12篇 |
2016年 | 29篇 |
2015年 | 69篇 |
2014年 | 251篇 |
2013年 | 215篇 |
2012年 | 171篇 |
2011年 | 245篇 |
2010年 | 182篇 |
2009年 | 197篇 |
2008年 | 186篇 |
2007年 | 144篇 |
2006年 | 131篇 |
2005年 | 92篇 |
2004年 | 65篇 |
2003年 | 55篇 |
2002年 | 64篇 |
2001年 | 33篇 |
2000年 | 63篇 |
1999年 | 18篇 |
1998年 | 5篇 |
1997年 | 6篇 |
1996年 | 3篇 |
1995年 | 3篇 |
1994年 | 4篇 |
1993年 | 2篇 |
1992年 | 4篇 |
1990年 | 3篇 |
1989年 | 2篇 |
1985年 | 2篇 |
1983年 | 1篇 |
1982年 | 2篇 |
1981年 | 2篇 |
排序方式: 共有238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51.
我国《宪法》和《劳动法》赋予劳动者享有包括安全与健康在内的各项权利,而工伤损害了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权,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后经济补偿并不能改变和消除职工人身损害的事实,更无法遏制工伤事故的蔓延。在全国上下大力倡导以人为本、构建发展和谐社会的今天,只有通过工伤预防,实行源头控制,才能在根本上使工伤发生率降到最低、伤害程度减到最轻,最大程度地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权,满足劳动者日益提高的工作环境质量和安全健康方面的要求。 相似文献
152.
近日,重垫江县坪山镇莲花村村民张某和周某来到垫江县检察院,申请该县检察机关为他们的伤害案件主持和解。至此,这对反目成仇的老邻居终于握手言和。 相似文献
153.
154.
江波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4):23-28
通过调查沅江大队一线交警的健康状况,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当前基层交警身心健康状况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体力严重透支、深感压力太大及执法过程中难保自身安全等三个方面,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155.
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首次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制度的范围。夫妻关系包括夫妻财产关系和夫妻人身关系。夫妻财产关系虽然是夫妻人身关系的派生物,但是却是夫妻关系的重要内容。现代婚姻家庭法在立法内容的重心本位上,已经或正在从亲属身份法向亲属财产法倾斜,显而易见在我们的家庭生活中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在夫妻关系中显得更为重要。 相似文献
156.
实习劳动的法律规制探讨——以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为切入点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何小勇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10,(6):109-118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的性质属青年劳动力就业前进行的职业培训活动,其对我国后备劳动力的培养及帮助在校学生从学校阶段过渡到职场就业具有重要意义。职校学生在用人单位参加实习时,其身份应认定为特殊劳动者,受我国劳动法律的保护。为了避免企业过度使用实习学生提供劳动侵害在职员工的利益,及为保护实习学生的劳动权益,应对企业使用实习学生的人数比例、实习期限、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权利、劳动保护等方面,参照正规就业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保护做出适当的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157.
笔者通过日常的工作体会来看觉得有必要借鉴别国的经验在部分轻伤害案件的处理时先行实行诉辩交易制度,这样做既提高了司法机关的诉讼效率,节约了诉讼成本,也体现了司法公正的法律要求。 相似文献
158.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中的归责原则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为主导,兼顾无过错和公平责任原则的归责体系,学校承担全部或部分的民事责任。但学校作为一个公益性的教育机构,不宜过多地进行赔偿。实行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保险制度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59.
近年来,一些公安机关处理轻伤害案件时,放弃以往采取调解与治安处罚相结合的做法,一律由公安机关直接立案侦查,并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本人认为,公安机关的这种做法有许多不妥之处。 相似文献
160.
因船舶碰撞造成海上人身损害属于典型的共同侵权行为。如受害方仅向造成碰撞事故的一方侵权人提出赔偿请求,法院是否应当追加另一方侵权人为共同被告?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在共同侵权诉讼中,法院应将没有被起诉的侵权人追加进来。但作为民法的特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对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应较一般法律规定优先适用。因此,受害方仅向造成碰撞事故的一方侵权人提出赔偿请求的,法院不追加未被起诉的其他共同侵权人的做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有关规定及"不告不理"的司法原则。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