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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1.
在风险社会中,有针对性地进行风险沟通已成为应对风险不确定性的有效手段.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具有"脱域"特质的陌生人社会逐步形成,且移动智能终端进一步普及使得生活场景向虚拟化趋势发展,社会生活现状的改变对风险沟通提出了新要求.应从风险治理、立法完善、专家系统以及公众参与等方面着手完善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沟通中的社会信任机... 相似文献
992.
社交媒体带来了广泛意义上的便利,但是也为焦虑在互联网中传播提供了介质。社交媒体兼具了理性与非理性的双重属性:理性体现在社交媒体的正向功能,非理性体现在社交媒体的负向功能以及正负之间的灰色地带。焦虑是社交媒体运行中非理性的主要体现,通常以群体性、放大性、政治性的公共事件表现出来,破坏网络舆论空间的理性,降低政府公信力以及影响网民的社交体验等。探索社交媒体治理优化的可能性及回归人本位,对于调节网民心理健康,重塑网络公共领域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93.
陈玲 《厦门特区党校学报》2023,(1):65-70
党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党的发展进步相伴而生、共同促进。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加快推进,需要持续提升党政干部能力素质,适应新时代各项事业发展需要。网络教育培训以其资源共享性、高效便捷性与自主灵活性,逐渐成为一种新兴的教学形式,是实现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升干部素质,从而推动经济社会蓬勃发展的有效途径。以福建干部网络学院为例,从其网络培训实践及存在问题出发,可进一步探索福建党政干部网络教育培训发展的现实路径。 相似文献
994.
995.
我国关于儿童个人信息的规定呈现松散立法的特点,《网络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未来颁布实施的《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奠定了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实践中,儿童个人信息保护中的年龄验证、监护人同意等操作存在诸多困难;知情同意原则的虚化使得儿童个人信息保护无法得到有效落实。《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细化并完善了保护儿童个人信息的实操性规范,但对于儿童年龄界定、监护人有效明示同意等需要进一步澄清和落实。 相似文献
996.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1项确立了网络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构成"三要件",即网络散布谣言的客观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危害后果和主观故意。司法实践中,有些法院秉持"秩序至上主义"的逻辑,存在对违法构成"三要件"的背离,在部分案件中对网络谣言和公共秩序的扩大解释构成对公民言论自由的过度限制。面向未来,法院可通过对上述违法构成要件的合宪性解释,合理平衡公共秩序与言论自由价值的冲突。在客观行为的司法认定方面,应区分"公共言论"与"私人言论",涉及"公共言论"的网络谣言以"捏造或者歪曲事实"作为认定标准,涉及"私人言论"的网络谣言可扩大解释为包括"未经证实"的消息。在危害后果的司法认定方面,应将"公共秩序"解释为以"公众生活的平稳与安宁"为核心内容的现实公共场所秩序,并引入比例原则的审查。在主观故意的司法认定方面,对于涉及公共言论的"故意"的认定,可采用"实质恶意"原则,即只有在行为人明知其将做出虚假言论或者对于信息的真假辨认存在严重的过错时,才能认定其为"故意";对于涉及私人言论的故意的认定,可参照刑法上"故意"的认定标准。 相似文献
998.
网络诈骗作为诈骗罪的特殊形式,具有专门的入罪与量刑标准。与传统诈骗相比,网络诈骗的入罪门槛低,量刑相对重,准确认定网络诈骗对于正确定罪量刑,实现刑法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至关重要。然而现有司法解释并未明确网络诈骗的概念,且理论界和实务界尚未形成统一认识,致使网络诈骗的司法认定成为实践中的疑难问题。正确认定网络诈骗,首先是要厘清普通诈骗与网络诈骗的区别,以解决罪与非罪的问题;然后要厘清网络诈骗与特定网络环境下盗窃、赌博及信用卡诈骗的区别,以解决此罪与彼罪的问题。 相似文献
999.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