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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成年人收养制度很早就有,德法美等发达国家也早已立法规范,而我国目前立法尚很不完善。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深入推进,社会"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养老问题逐渐显现,收养观念也必将发生转变。允许无子女老年人收养成年人以解决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养老问题已成为人们尝试的方法,但成年人收养制度与公民家庭生活联系密切,必须谨慎。不过,设立不完全收养制度,限制成人收养的范围,则风险依然可控。 相似文献
412.
民法中撤销权的检讨与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多部民事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了撤销权,但未形成统一的撤销权制度。通过对撤销权的类型化梳理,发现民法中撤销权存有诸多不合理之处,如未将撤销权与撤回权作区分,撤销权行使方式过于依赖司法权,撤销权除斥期间规定存有缺陷,制度设计未有效地平衡撤销权人、相对人及第三人的利益等弊端。对上述问题的检讨并促其改进,建构统一的撤销权制度,不仅于民法理论体系上使撤销权臻于完善,也有助于撤销权司法实务的推进。 相似文献
413.
我国医疗纠纷仲裁解决机制构建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仲裁方式解决医疗纠纷是对完善我国医疗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的有益探索。我国医疗纠纷解决机制构建的难点问题是医疗纠纷仲裁的可仲裁性以及医疗纠纷仲裁模式问题。我国部分仲裁机构对于医疗纠纷仲裁的实践以及部分地方政府对于医疗纠纷仲裁的立法均表明医疗纠纷具有可仲裁性;我国应采取任意仲裁模式构建医疗纠纷仲裁制度。考虑到修改仲裁法的巨大难度以及对现有仲裁资源造成巨大浪费的现实情况,应将医疗纠纷仲裁纳入现有仲裁机制内解决;鉴于医疗纠纷的高度专业性和复杂性,医疗纠纷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应为合议庭,但当事人选择适用独任仲裁庭的合意应得到尊重。 相似文献
414.
业主撤销权是我国撤销权制度的重要内容。物权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修订后的《物业管理条例》也在第十二条第五款作出了相同的规定。随着我国房地 相似文献
415.
行政撤销权法律控制研究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行政机关撤销权的行使具有双重效用,因而必须对其进行必要的控制。行政行为不可改变力原理是控制行政撤销权的理论依据;而范围、行为类型及时间规则则是控制行政撤销权的基本法律手段。我国应在未来的行政程序法典中重点设置一系列的程序性规则对行政撤销权的行使加以限制。 相似文献
416.
无论在债权人撤销权还是破产撤销权中,被撤销的债务人行为仅相对于撤销权人而言无效或不生效力。这有助于更合比例地实现价值平衡,妥当解决财产价值余额的归属、撤销权人的破产取回权和执行异议权等实践问题,且符合既有规范的文义、体系和目的。撤销权人可以在撤销权诉讼中同时请求相对人承担责任。债权人撤销权更应强调特定债权人的私益性,这与行使范围相互协调,且能够与破产撤销权的共益性形成功能上的分工配合。实现此种私益性的手段主要有直接受偿、撤销权衔接代位权和执行这三种路径,目前所选择的执行路径能够实现对撤销权人利益的保障。相对人就其对债务人的抗辩不能对抗撤销权人,但无偿行为中的善意相对人有权主张得利丧失的抗辩。 相似文献
417.
我国公司法正在修订,其中涉及资本规则及公司债权人保护等重大问题。比较法上,美国已从资本维持转到偿付能力测试,主要依靠《统一可废止交易法》及董事信义规则对债权人进行保护。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坚持传统资本维持原则,并以此保护债权人利益,但又规定了董事防止偿付不能交易义务。我国公司法应当考虑部分引进偿付能力测试,与企业破产法的董事防止偿付不能交易规则相衔接,并呼应民法典以及企业破产法的交易废止规则。 相似文献
418.
《民法典》施行后,债权人撤销权制度中债权人得否向相对人直接请求等基础问题仍存争议,其根源在于债权人撤销权中破产外撤销权的制度定位尚未被充分探讨。民法典评价“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与英美法系发轫于欺诈转让法的可撤销交易制度以公平合理对价为规制中心的思路相合。债权人撤销权作为不完全契约的缺省规则,可分为打击低价(及无偿)转让侵害债权及偏颇清偿侵害债权两项子类型,它们有着部分相似的事实构成和相似的法律效果。《民法典》第538—542条有着高度弹性的解释空间,低价转让损害债权重在考察交易对债务人清偿能力的影响,偏颇清偿则重在诈害意图;“撤销”原则上宜解释为相对于债权人不生效力,且承认相对人及后手受让人基于支付公平合理对价的抗辩权以维护交易安全;破产外救济的定位决定了债权人应享有针对相对人的直接权。债权人撤销权作为规制财产不当减损行为的基础规则,值得充分发掘。 相似文献
419.
共同犯罪成立范围与共犯转化犯之共犯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谢望原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0,(4):80-88
中国刑法中没有过失共犯与片面共犯存在空间,对向犯不应作为共同犯罪。只有行为人既有实施任意共犯基本犯的共同故意与行为,又有实施转化犯的共同故意与行为,基本犯的共同犯罪人才同时成立转化犯的共同犯罪;至于作为必要共犯的聚众斗殴转化犯中的共同犯罪认定,只要是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或积极参加者,均应对整个聚众斗殴行为造成的后果负责,故只要聚众斗殴造成了重伤、死亡后果,所有参与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与积极参加者均应转化为伤害罪或杀人罪的共同犯罪。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