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746篇 |
免费 | 11篇 |
专业分类
工人农民 | 10篇 |
世界政治 | 32篇 |
法律 | 429篇 |
中国共产党 | 57篇 |
中国政治 | 125篇 |
政治理论 | 20篇 |
综合类 | 84篇 |
出版年
2024年 | 1篇 |
2023年 | 16篇 |
2022年 | 16篇 |
2021年 | 8篇 |
2020年 | 10篇 |
2019年 | 7篇 |
2018年 | 1篇 |
2017年 | 6篇 |
2016年 | 6篇 |
2015年 | 23篇 |
2014年 | 64篇 |
2013年 | 57篇 |
2012年 | 62篇 |
2011年 | 70篇 |
2010年 | 53篇 |
2009年 | 83篇 |
2008年 | 59篇 |
2007年 | 42篇 |
2006年 | 41篇 |
2005年 | 33篇 |
2004年 | 22篇 |
2003年 | 10篇 |
2002年 | 21篇 |
2001年 | 20篇 |
2000年 | 14篇 |
1999年 | 6篇 |
1998年 | 4篇 |
1997年 | 1篇 |
1995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75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01.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知识、能力、健康等人力资本对企业的贡献越来越大,特别是高科技企业,人才之争成为企业间竞争的重要内容,企业的成长往往并不由投入的非人力资本的多少决定,而是取决于人们各种知识的运用。至此,人力资本已成为企业的重要资源,人力资本理论也得到我国学者的广泛认可。于是,许多经济学家认为:现代公司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是“按资分配”,并且同股同权,同股同利,那么现在已经与物质资本处于同等地位甚至更重要地位的人力资本也应视为对公司的投资或者说应当构成公司的股本。换言之,人力资本可以折股出资。 相似文献
102.
103.
104.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公司法》的决定,新修订的《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放松了对市场主体的准入管制,一改过去严管抽逃出资的做法,转而鼓励企业加强自我管理,充分体现了公司自治原则。一、抽逃出资的界定及其表现形式我国法律意义上的"抽逃出资"一词最早出现于1993年《公司法》第二百零九条,此后,《公司法》历 相似文献
105.
新一轮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折射出国家秉持"宽进严管"市场监管的基本立场,与此相联系,《公司法》与《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再度修改,业已对我国现行公司法律制度产生重大变革。施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与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公司的资本信用理念将发生改变;与股东出资相关的事宜由公司章程作出明确规定,公司章程的自律性作用将得到进一步强化;认缴登记制改变了股东出资行为,同时也对股东权行使与股东出资责任产生了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106.
专利权出资是专利权运用的较好形式.我国本次旨在鼓励投资的公司注册资本制度改革为专利权出资创造了更好的制度环境.认缴资本制改革使专利权出资人享有后续出资的权利,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打破了专利权出资的“天花板”,取消验资更符合专利权价值认定的特点.但专利出资也易引发出资瑕疵、专利权资产信用不足的风险.合理管控这些风险,可以更好地实现公司注册资本制度改革对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07.
覃光开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30(1):61-64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放宽了市场主体准入,体现了转变政府职能,适应了生产力发展的新要求。但从推进和实施过程看,《公司法》的粗陋和滞后一直是我国公司法治建设中的瓶颈,亟须立法上进一步完善。因此,应从严格确立违背公司出资制度者的法律责任、建立对注册资本的动态监控机制和完善民事、刑事、行政法律责任追究制度,以切实有效解决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8.
案情简介:王甲与刘乙于1997年各出资五万元合伙向某服装厂购买服装,但该服装厂法人代表在收到货款后不久便携款潜逃,至今下落不明,王、刘二人多次索款无果。1998年10月5日,王甲与刘乙进行了分伙结算,王甲尚欠刘乙人民币三万元整,因王甲手头紧张暂无力还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王甲遂给刘乙写了一张欠条,上写“今欠刘乙人民币三万元整。归还期,到服装厂收回欠款后归还。1998年10月5日”。从1999年1月至1999年10月, 相似文献
109.
谈新公司法有关知识产权投资之规定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修订的《公司法》(下文称新公司法)对股东以知识产权出资问题所作的规定有了较大的变化,相对于修订前的《公司法》(下文称原公司法)有了一些进步,但还有很多不足,笔者在此作一些粗浅的分析。一、新公司法有关知识产权投资之主要规定新公司法涉及知识产权投资的规定主要有: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 相似文献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