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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孙欣 《法律与生活》2009,(11):20-21
森豪公寓案子落幕之际,该项目的法定代表人邹庆也等来了自己的结果。 2009年4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邹庆犯信用证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邹庆没有提出上诉。从而使得他成为首个因为虚假按揭贷款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开发商。  相似文献   
132.
出口信用证下寄单行是纯粹承担寄单义务的银行,其不是信用证的议付行或兑付行,不承担议付行或兑付行的责任,因而其承担的义务要较议付行为轻,但是寄单行同样应当尽到合理的审核义务以保障受益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133.
《中国海商法年刊》2006,17(1):450-470
第1条统一惯例的适用范围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年修订本,即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适用于任何在正文中明确表明按本惯例办理的跟单信用证(包括在其适用范围内的备用信用证)。除非在信用证中明确对其适用予以修改或排除,本统一惯例的条文对有关各方都有约束力。第2条定义就本惯例而言:“通知行”意指应开证行请求通知信用证的银行。“申请人”意指提出开立信用证申请的一方。“银行日”意指银行在其营业地正常营业,按照本惯例行事的行为得以在银行履行的日子。“受益人”意指信用证中受益的一方。“相符交单”意指与信用证中的条款及条件、…  相似文献   
134.
信用证独立于买卖合同,但是买卖双方既受信用证的支配,又受买卖合同的支配,所以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不能完全取决于信用证。当存在信用证与买卖合同不一致的情况时,如果履行信用证的义务不会与履行主合同义务相冲突,那么卖方应该既履行主合同义务,还要履行信用证之规定;如果相冲突,可以认为信用证对卖方之义务是买方通过银行向卖方提出的一种新要约,卖方按照信用证行事属于一种对新要约的承诺。  相似文献   
135.
信用证欺诈和独立担保欺诈的救济手段之一是发布止付令,我国在2005年也通过司法解释引入了中止支付程序。然而对于止付令的法律性质仍有不同看法。本文通过分析认为止付令在英美法系国家表现为禁令,在大陆法系表现为假处分,而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体系中则应当归入财产保全的范畴。  相似文献   
136.
议付信用证下,议付行在向受益人给付了信用证金额后,有权向开证行追偿。如果开证行以单证不符为由拒付,议付行可以向受益人追索,追索权分为信用证下的追索权和票据下的追索权,两者相互独立、互不影响。  相似文献   
137.
信用证在金融、商业等领域得到广泛运用。本文从信用证诈骗罪的特证、表现形式出发,认定信用证诈骗罪,并重点阐述了信用证诈骗罪的刑罪适用及适用中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8.
郭双焦 《行政与法》2009,(5):101-102
出口押汇与议付是信用证项下的两种融资方式,在实践中,出口商与其所在地银行经常因为对融资行为法律性质的认识模糊而发生纠纷.本文从二者的内涵、法律性质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以期正确区分二者的不同性质,有效避免和正确处理纠纷.  相似文献   
139.
张涛 《法制与社会》2012,(10):100-101
融资交易中存在着汇兑风险,在国际贸易中,跨地区、跨时间的付货汇款往往都担负着较大的风险,而信用证诈骗在其中直接造成受益者的经济损失,在研究其风险与预防措施时,应从多个角度上看待信用证诈骗问题,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采取措施降低其发生的可能性,避免经济损失。  相似文献   
140.
信用证可以理解为是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或文件,是国际贸易中诸多支付货款方式中使用最为普遍的一种支付方式。信用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随附的单据、文件,使用作废的信用证,骗取信用证及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金融活动中实施了非法行为;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对信用证诈骗犯罪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防范和控制,具体要做到:强化防范意识;严密防控机制;规范中介机构;完善市场监督;健全法律法规;加大打击力度;建立信息系统;加强国际合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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