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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宋律在田宅等不动产之买卖中,赋予亲族、邻人以及其典权人等特定身份的主体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制度的设立,是法律儒家化的产物,是封建时期统治者出于对于社会管理的创设的一项制度。同时,其对于构建一个稳定的社会结构,保证社会秩序也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622.
我国合同法采取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分立”的立法模式,并没有导致“法律漏洞”,没有必要将同时履行的适用范围扩张至“履行期自始不同”的情形。各国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有不同的立法模式,对该问题的探讨应立足于我国的《合同法》。先履行一方给付迟延,不应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允许先履行一方享有抗辩权,会发生鼓励变相违约、解除权与抗辩权相冲突的后果,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交换给付判决的执行上也说不通。后履行一方受领迟延,并不丧失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一方也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该抗辩权只能适用于主合同债务,因受领迟延发生的相关费用与主合同债务不具有同一性,不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一方将标的物提存,后履行一方行使提存物领取请求权时,提存机关可行使抗辩权。 相似文献
623.
意思表示作为民法的核心要素,其真实性和自由性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的认定极为重要.通谋虚伪行为也称虚假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法理基础在于表意人与相对人通谋为虚假意思表示,行为虽表面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构成要件,但因当事人内心真意并非追求行为发生的法律效果,因此归于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延续了我国原... 相似文献
624.
缔约过失责任理论从1861年由德国法学家耶林提出至今已百年多了。我国的《合同法》中也采纳了此制度。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也是法学界争论较多的理论,其概念、理论基础、构成要件及适应范围均无统一说法。我国正处在市场经济刚建立不久,交易者在从事市场交易中渴望有一个安全、公平的环境。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以其自身调整的特殊法律关系与特点存在于《合同法》中,对营造好的交易环境起着重要作用。为此如何正确的理解该制度,笔者查阅了大量的资料文献,从现有研究中的不足,并分析我国实际情况,就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解及该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谈谈自己的构想,与专家们商榷。 相似文献
625.
朱利平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22(2):100-104
缔约过失责任。是缔约人故意或者过失地违反先合同义务时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本文主要从缔约过失责任的立法意义及依据入手,以案例方式阐述了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及构成要件,分析了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及赔偿责任,指出了缔约过失责任追究时值得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626.
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是平衡保证合同关系中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关键所在,是一般保证人在诉讼各阶段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但与我国《民法典》同时生效的《新担保制度司法解释》《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具体条文中出现了直接的规则冲突。本文在研究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在大陆法系的产生及立法例并对该制度的特性进行明晰的基础上,剖析该制度的法理基础及价值导向、列举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制度在我国法律条文中存在的冲突,以期重塑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保护制度在起诉、保全及执行阶段的流程规范。 相似文献
627.
邹春雨 《胜利油田党校学报》2000,(4)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合同法》中重要制度,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基础是先合同义务;其构成要件包括违反先合同义务、主观上之过错、客观上之损失及行为与损失之间的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其类型主要包括缔约过程中因过错侵害人身权、财产权或导致合同未成立、无效、被撤销或被变更等类型;其赔偿范围主要为信赖利益及实际损失。 相似文献
628.
629.
“特定关系人”构成受贿共犯的界定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孟庆华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9,21(4):16-19
“特定关系人”虽然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的主体身份,但却可以与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共同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与特定关系人共同受贿的客观方面表现形式是:由国家工作人员与特定关系人约定,前者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后者索取或者收受财物。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的“事后通谋”也应认定为受贿共犯的故意内容。 相似文献
630.
东南亚地区不但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而且地处东西方海上交通的咽喉地带,新航路开辟以来一直是大国必争之地.二次大战前夕,该地区除泰国为形式上的独立国以外,其他各国均为欧美各国的殖民地,其中英国占领缅甸、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美国占领菲律宾;法国占领印度支那(越南、老挝、柬埔寨);荷兰占领印度尼西亚;葡萄牙占领帝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