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26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2.
试论经济犯罪案件初查的法律地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的特殊性,初查工作在经济犯罪案件侦查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初查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导致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了一些困惑,给案件的办理带来了一些困难。因而应明确规定初查是刑事诉讼立案前的调查工作,其目的是决定是否提起刑事诉讼。 相似文献
3.
为保障公民免受无理追诉,刑事诉讼的启动程序——立案历来备受关注。作为立案的有机组成部分,初查在侦查实践中已经获得普遍广泛的适用。然而,由于缺少明确具体的法律规定,初查受到了质疑与非议。宋阳同志在《中国刑事警察》 2004年第4期所撰写的《质疑经侦“初查”制度》(以下简称《质疑》)一文认为:初查欠缺法律依据;初查具有一定的危害 相似文献
4.
胡寅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04,(2):17-18
先刑事后民事或者称“刑事优先”的原则,即公法和私法,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适用顺序问题,实际上是国家职权主义和公权优先的一种体现。在目前的法律规定里并没有找到明确的条款。这一原则只是散见各个时期的不同的司法解释,当前在法律界虽然有一些争议,有的主张慎重对待, 相似文献
5.
潘秋明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2):12-15
立案程序一直是刑事诉讼法修改中讨论的热点。在实践中,作为侦查启动程序的立案程序常以初查和审查为前提,而不具备侦查程序法律属性的初查和审查,在一定意义上否定了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当性。对侦查启动程序的完善应从实践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侦查实践中初查和审查的合理性,从而在立法上加以固定和完善,为侦查启动程序提供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6.
7.
8.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中国检察官》2013,(8):61-64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实施给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也为传统职务犯罪侦查模式的转变带来了新的契机。职务犯罪侦查活动自始自终都是一种由证到供、由供到证、再由证到供的无限循环、交叉往复的过程,取证与取供虽然有性质与内容上的不相同,但两者之间并没有价值高低之差别、地位轻重之迥异。转变以前的"由供到证"的职务犯罪侦查模式不能从"口供中心"的一端变为"口供非中心"的另一端,形成新的极化发展思想。证与供应当并重,都是职务犯罪侦查活动的中心,确立"证供并重"的职务犯罪侦查模式概念及对其组成要素进行模式化研究,是探究职务犯罪模式转变的前提与基础。 相似文献
9.
论我国刑事初查制度的缺陷及改革方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郭建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07,7(1):48-52
我国的刑事初查制度在司法实践形成并发挥了打击犯罪的积极作用,但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体系而存在诸多制度缺陷,从一开始就备受争议。从根本上克服这一缺陷不能仅从完善初查制度本身入手,而应考虑改革我国的立案程序,建立随机型刑事侦查模式。 相似文献
10.
本文从刑事调查这一概念的由来入手,详细分析企业在刑事调查阶段的权利与义务。刑事调查为公安部门接到举报或控告后审查是否立案的必经程序,企业应充分重视和配合,并针对被举报或控告的不同情况作一般预防或特殊预防,必要时以刑事合规手段尽早干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