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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根本目的在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行政争议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对于具体行政行为意见不同而引起的争议,在当前提倡服务型政府,强调“权为民所用”的现代社会,妥善解决各种行政争议对于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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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对诽谤罪采取自诉为主、公诉为补充的双轨制模式。由于刑法但书“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公诉依据具有模糊性,同时司法解释本身缺乏解释力和可操作性,存在同义解释、近义解释等问题,加剧了公诉诽谤罪和其他罪名之间的冲突和竞合,特别是当被害人为地方领导干部时,诽谤罪的公诉权在实务中存在被滥用风险,部分限制公诉权的要件在实务中被淡化甚至忽略。从相对狭义的角度看,“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只有在行为人对侵犯个体法益具备主观故意,但对侵犯社会法益或国家法益不具备主观故意(或无法证明其具备故意)的情形下,才有其独特的法律适用价值并不与刑法其他罪名相冲突。为妥善处理和平衡诽谤犯罪中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关系,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内外部变化,建议通过修改我国刑法,将诽谤罪区分为情节不严重、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三种形态,为充分保障宪法权利,情节不严重的不作为犯罪处罚;为充分保障自诉权,情节严重的为绝对告诉乃论;为依法惩治犯罪,对符合特定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诽谤犯罪可以依法公诉,以维护网络信息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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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深水区遭遇社会转型期,历史积累的问题与改革发展的问题交织,复杂多样的社会矛盾不断涌现,尤在基层社会凸显。从根源上看,基层社会矛盾仍属人民内部矛盾,多为民众的利益诉求而非政治诉求。重构基层社会矛盾治理路径,规制各方行为,维护好群众合理合法权益,是为基层社会矛盾治理之首要任务。新形势下,应以法治思维为指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依归,培育社会组织,强化社会组织和基层部门行为以及完善基层社会自治的法治规制,从而构建多元解纷的法治机制,达成涵摄“多元、共享、参与、合作、宽容”等包容性治理元素的基层社会矛盾多元善治,从而化解社会风险,维护公正、安宁、和谐的社会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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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稳定和扩大利用外资。外资是江苏开放型经济的重要引擎,在拉动经济增长、推动产业升级、稳定就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面对新挑战,应主动抓住战略机遇期,加速制度型开放体系建设,着力优化区域内部协作机制和营商环境,提升吸引利用外资水平。打造智慧招商平台,降低外资进入信息成本。拓展区域招商渠道是做好招商引资的有效途径。除已有各类投资促进活动和展会平台,还应利用大数据、数据云、区块链等技术,推进商务信息资源充分整合和深度开发,建立匹配数据开放时代特色的智慧招商平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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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法律行为转换作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救济机制之一,能在最大程度上实现意思自治,符合民法公平原则。在当前我国现行法律尚无明确规定无效法律行为转换制度的前提下,通过运用无效法律行为转换,切实保护无过错当事人利益,有利于彰显诚实信用原则。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