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20201篇
  免费   105篇
  国内免费   20篇
各国政治   96篇
工人农民   486篇
世界政治   366篇
外交国际关系   217篇
法律   4479篇
中国共产党   3212篇
中国政治   7322篇
政治理论   1301篇
综合类   2847篇
  2024年   35篇
  2023年   177篇
  2022年   204篇
  2021年   240篇
  2020年   322篇
  2019年   152篇
  2018年   47篇
  2017年   118篇
  2016年   325篇
  2015年   682篇
  2014年   2040篇
  2013年   1786篇
  2012年   1793篇
  2011年   1854篇
  2010年   1651篇
  2009年   1640篇
  2008年   1740篇
  2007年   1179篇
  2006年   991篇
  2005年   759篇
  2004年   674篇
  2003年   603篇
  2002年   488篇
  2001年   368篇
  2000年   307篇
  1999年   59篇
  1998年   34篇
  1997年   18篇
  1996年   10篇
  1995年   6篇
  1994年   3篇
  1993年   2篇
  1992年   10篇
  1991年   1篇
  1989年   3篇
  1988年   1篇
  1986年   2篇
  1985年   2篇
排序方式: 共有1000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851.
徐铭萱 《法制博览》2023,(27):44-46
顾名思义,知情权是慈善捐赠人获取慈善活动信息的最基本途径,慈善捐赠人知情权也因此成为我国慈善事业的基础。在《慈善法》全面落实背景下,主要通过三种方法来对慈善捐赠人的知情权进行保护,一是最基本的慈善信息公开制度;二是通过行政管理来加大对慈善信息的监管力度;三是依靠广泛的社会舆论监督。但是这些方法都相当笼统,当慈善捐赠人的知情权遭受侵害时,对于如何使其获取最快最有效的救济,则缺少了具体的规定。为了解决诸如此类的现实问题,在立法上,应当将作为慈善事业基础的慈善信息公开制度进行完善;在监管上,需要增加监管方面的措施和方式;在救济的角度上,应当完善调解机制,加强保障诉讼机制。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慈善捐赠人知情权的概念、性质、内容和理论基础;第二部分分析在当前《慈善法》背景下我国慈善捐赠人知情权保障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第三部分则结合这些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同样是在立法、监管、社会监督、救济渠道几个角度进行论述,针对前文分析得出的诸多不足提出具体的意见。希望能更加完善当前我国慈善捐赠人知情权的保障,为促进我国的慈善法制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相似文献   
852.
王俊杰 《法制博览》2023,(35):127-129
实践中,裁判者在处理单位用工型侵权案件时,常遵循先对双方合同法律关系定性再认定责任的裁判路径,由此造成了裁判结果歧见丛生、同案类案不同判的司法困境。导致此困境的实际根源是立法层面上存在严重的制度缺陷。解决之道在于以“劳务关系”为核心概念,经由四个层次的思维活动,重构单位用工型侵权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853.
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灵活,有助于用工单位节约用工成本。但是,劳务派遣中的关系复杂,配套法律体系建设滞后,存在一定疏漏。用工单位出于节省开支等各方面考虑,往往会对被派遣劳动者区别对待,加之缺乏有效的监管,使得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对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劳务派遣法律体系,进一步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同样劳动下获取同等报酬的平等权,同时要强化劳务派遣市场的监管,以提升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力度,促进劳务派遣市场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854.
对于造成被害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网络暴力进行法律治理的传统思路是考虑将此人身利益的侵害进行客观归责,但限于因果关系、责任原则的一般性教义知识,归责的争议很大,法律很难有效展开治理。网络暴力司法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将严重后果作为恶劣影响的诱因,意味着可以将严重后果作为刑事法上其他值得重视的利益侵害进行分析。由此,我们从网络暴力严重后果的例外归责,转向常态化地考虑严重后果表征的新类型危害。运用法律确保数字信任的现代方式是:当这种严重后果表征的是社会关系已然遭受的根本性破坏时,这种严重后果不仅可以用以归责,而且可以作为自诉转公诉的程序性条件;当这种严重后果表征的是对网络制度安全的公众信心和信任的严重破坏时,这种严重后果还可以作为入罪量刑的情节、提起公益诉讼的标准。  相似文献   
855.
856.
数据蕴含的巨大价值引发了非法获取数据犯罪的刑法适用问题。本质上,该问题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不法争议的外在表现与必然结果,解决的根源在于梳理获取数据的行为对象与样态,进一步解释数据安全法益的内涵。理论界对数据技术属性提供刑法保护以及法益独立化保护的主张,体现了刑法技术化倾向,与法益证成标准及法益理论初衷相悖。妥当的解释路径应当是将数据犯罪的刑法性法益定义为个人法益、公共法益或者国家法益的传统法益,行政法层面数据安全管理秩序法益只能作为先法性法益影响数据犯罪的量刑,以调和刑法保障性与谦抑性之间的紧张关系。基于此,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适用方案应当是坚持本罪“法益保护传统化”的限缩适用以及“具体危险犯”的妥当适用标准。  相似文献   
857.
侦查工作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案件信息占有量和信息利用程度。系列杀人案件的社会危害性大,侦查难度大,必须正确地串并案件,充分利用已掌握的信息,结合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的犯罪心理画像,通过适当的案件信息披露方式来发动群众协助破案,并警示群众自我防护。  相似文献   
858.
田野 《财经法学》2023,(6):18-32
消费性基因检测的兴起催生了大量的个人基因信息处理活动,检测机构成为特殊的大数据公司。基因信息是一种高度敏感的个人信息,基因检测的商业化给个人基因信息的法律保护带来严峻挑战。消费性基因检测中的个人信息处理质量堪忧,检测报告的科学性和有用性不足,对此应通过完善基因信息处理的相关科学标准来解决。由于基因信息固有的极强的身份识别能力,匿名化作为基因信息处理合法基础的正当性存疑,应适度提高基因信息匿名化的认定标准,并对检测公司等信息处理者课以动态风险评估义务。针对消费者基因信息处理中的同意作用虚化问题,应实行严格的单独同意,不能将同意条款简单混杂在隐私政策或服务协议中。检测公司不能仅仅告知消费者可能与第三方共享基因信息,而应当向消费者如实告知可能通过与第三方共享基因信息而营利。  相似文献   
859.
文中提出了一个金融网格服务的应用示例,设计了一个在OGSA环境中的金融服务应用架构实例,展示从本地远程服务发现、激发、生命周期管理等功能.以OGSA-DAI为技术基础,采用OGSA-DAI作为试验平台软件,搭建了网格试验平台用于仿真实现金融服务操作过程,利用OGSA-DAI提供的数据服务接口,创建访问数据源的服务,在不改变已有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前提下实现对数据的访问和集成.仿真结果表明应用网格技术能很好地消除金融领域存在的信息孤岛,对用户能屏蔽掉低层数据的异构性.  相似文献   
860.
《民法典》第一次对隐私的概念作出界定,同时定义了个人信息的含义,并明确“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但是没有对私密信息与一般个人信息的界分做进一步说明.私密信息属于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须满足可以识别至特定自然人的“识别性”.将私密信息与一般个人信息相区分的关键是对“隐私利益”的判断,根据隐私权的发展历史和权利性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