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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史卫 《小康》2012,(7):57-59
正欧美国家的县官很早就开始学习借助市场的力量来发展经济。只要市场能做的,政府就没有必要去做。美国县官在招商引资上也有压力,但他们主要是引导各种商会、行业组织、企业家协会等各种非政府组织来发挥主导作用,政府并不直接负责除了少数城市国家,世界上大小国家,不论其为单一制,或为联邦制,都采取多级政府结构,普遍设县级政府。但由于特定国家的历史、地理、理性行政以及人民的博弈等因素,这些县级政府不仅有着名称、大小、性  相似文献   
72.
由于规模之巨,大国具有全球性的影响力。它既能够促进又能够遏制全人类的进步,因此,人类需要设计一套政治制度,确保大国沿着人类进步的积极方向前行,使它成为全人类幸福和繁荣的主要动力和保障。在现实生活中,单一权威中心的单一制和多中心的联邦主义通常被作为安排大国政治生活的制度选择。由于担心多元化带来社会失序,前者以自上而下的决策体制应对之,提倡中央与领袖的权威,遏制个人权利和自由;与单一制相反,后者鼓励多样化,保护公民自由权利,通过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平等竞争,实现权力制衡。表面上看,单一制在解决大国问题方面似乎有超强的能力,然而,这种制度不仅恶化了大国潜在的自然问题,而且限制了大国解决自然问题的能力。相反,联邦主义既能克服大国的规模障碍,又能够降低因资源匮乏而造成的人为灾难,更重要的是,它能够充分地释放大国人民应对危机的潜力。如果大国试图寻求持久的幸福与繁荣,联邦主义制度是一项应然的政治选择。  相似文献   
73.
盛爱玉 《法制与社会》2011,(11):139-139
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司法权作为一种独立的国家权力,由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各级司法机关是国家设在地方、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而实践中,司法权却往往被视为地方权力加以使用,甚至成为保护和谋取地方利益的工具。地方法院和法官异化成立地方的法院,地方的法官,严重损害了我国的法制统一和司法独立原则。司法地方化在案件的受理、审理和执行方面有诸多表现,本文主要从法院受理案件的角度来作简要论述。  相似文献   
74.
辛亥革命之前,梁启超在"中央集权/地方自治"的框架下,强调了地方自治的价值与功能。在辛亥革命期间,梁启超针对"各省独立之事实",在"单一制/联邦制"的框架下,论述了建立单一制国家的必要性。梁启超对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认同,是中西文化交互影响的结果,其西方渊源,主要是经日本人转手的伯伦知理的国家主义;其东方渊源,主要是古代中国的法家思想。梁启超希望借助单一制国家结构,在列国激烈竞争的环境下实现富国强兵、救亡图存,体现了一个中国式"反联邦党人"对于国家结构以及国家建构的想象与期待。  相似文献   
75.
中国宪法不仅将“两个积极性”条款作为调适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一般原则,同时也通过宪法确立的“国家任务”、单一制国家结构以及权力分工等规范,为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确立了规则、界限和方法。宪法确立的“现代化建设”的国家任务要求最大限度释放地方财政,以激发经济发展与制度创新。而中国的单一制国家结构限定了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的限度,要求财政分权必须保证中央对于地方财政的控制和监管。同时,横向分权与纵向财政分权互相牵制,体现为复杂的权力博弈形态。这要求对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进行制度化规制,并最终导向公民权利的实现。  相似文献   
76.
新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具有客观的历史必然性。这是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必然结果,也是中国各少数民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争取民族解放、为实现真正的民族平等而奋斗的结果。  相似文献   
77.
我国实行的是适合本国国情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但在其具体实现形式上所采取的高度中央集权制却存在着种种弊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上所作的以“放权让利”为中心的改革和调整取得了显著成效,原有体制下中央集中过多的状况已有较大改观。但传统体制的弊端尚未完全根除,同时改革中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如中央对地方的控制、监督乏力和地方主义膨胀,中央与地方职责权限划分不科学、不具体,且缺乏规范化、制度化等等,对此应采取相应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78.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表现一国的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之问的组成关系,中国和美国分别是单一制和联邦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典型代表.本文试图通过对两国国家结构形式的历史渊源、国内政府关系及各级政府间的权力划分进行比较,发现两种国家结构形式的特点所在,为当代中国建立法治社会提供有益借鉴  相似文献   
79.
张力 《法律科学》2010,(5):154-168,F0003
当代俄罗斯民法中的单一制企业拥有"商业公营造物"的主体地位。这一具有"过渡"特色的主体形式是在批判继承苏联法律传统中国家企业法人制度与功能的基础上,在反思与整饬俄罗斯内部私有化时代法人制度弊端的过程中形成的,是对公营造物法人民法调整的结果。其主要价值在于既保障待私有化国家企业(一般单一制企业)资产的价值安全以及日后私有化利益公平分享,又促使不得私有化国家企业(国库企业)公共性目的优先实现,还预设了未来俄罗斯企业经济在公私领域间过渡体制。这些都使被归为向市场经济过渡性法人类型的单一制企业,因与法制化的社会经济转轨进程,乃至与后转轨时代的社会体制紧密联系,而无法被跨越与替代。这对国有企业改制进入攻坚阶段的当代中国应有参考与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80.
主权与分权——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基本理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虽然主权概念将继续长期存在,但是主权的意涵却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它不再是终极的、神秘的、不可名状的权力,而只是政府或人民在实际统治过程中行使的具体权力之总称。在不同类型的国家,"主权"也具备不同的结构和特征,但是一旦进入具体制度领域,主权概念就失去了用武之地;单一制国家的"主权原子"可以和联邦制国家具有同样复杂的结构,甚至可以比联邦制国家更"分裂"。关于主权理论的探讨表明,"主权"在当代基本上只是表征国家核心权力的一种方便的称呼。在传统的民族国家日益衰微、新型国家之间的关联日益紧密的国际环境下,主权概念的实际意义必然不断下降。与其在理论上纠缠不清,不如将研究重点转移到国家权力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的复杂分配。无论是联邦制还是单一制,都必须谨慎考察和处理地方自治和中央集权的关系。单一制和联邦制的最大区别在于地方自治是否具有宪法地位。实践表明,单一制国家完全可以通过立法赋予和联邦国家同等程度的地方自治。究竟联邦制还是单一制更能促进地方自治,目前并无定论。只有告别传统主权的概念范式之后,中央与地方关系问题的研究才能开启一个实证主义和实用主义的新时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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