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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司法实践中,以单位的名义、为单位的利益实施诈骗的行为屡屡发生,但是,由于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单位可以成为诈骗罪的主体,导致这类行为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犯罪,对打击犯罪、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产生不利因素.单位实施了诈骗罪的行为,是否应谈追究刑事责任,在司法实务届与理论界一直颇有争论.对此,本文认为诈骗罪应当增设单位犯罪. 相似文献
292.
受贿且渎职犯罪在司法实践中经常相互出现,对其并罚还是单罚,却一直没有定论,这严重制约了检察机关查办该类案件。在理论上各种学者的观点和认识也并不一致,在司法实务中,各地的判例也存在不同,如何解决受贿型渎职犯罪,已成为当前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难点问题。本文通过刑法相关原则,法益保护以及"为他人谋取利益"在该类犯罪中的定位三方面法理分析,对受贿型渎职犯罪应当认定为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293.
294.
杨秀廷 《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5,(2)
建筑施工单位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并使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必须提升企业的优势竞争力。本文从实践角度对建筑施工企业优势竞争力的含义、特征,以及影响建筑企业优势竞争力的要素等进行全面分析,对建筑企业优势竞争力的培育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同时,从基础保障、支撑平台以及内在因素等角度,提出有效构建建筑企业优势竞争力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295.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7,(2):33-45
单位作为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对其规制的制裁正义也尤为重要。我国法律格局经历了诸法合体到部门法分立,形成了对单位违法犯罪行为的民事法、行政法、刑事法三部门的制裁体系。然而,这种部门化制裁在立法上和司法实践中却存在着制裁外溢与法律属性的矛盾、严厉性与法律效果的失衡、制裁竞合与法律适用的混乱、认定标准与法律救济的失当等碎片化问题。从顺应公法与私法分立下融合的趋势出发,妥当把握私法公法化与公法私法化的限度,我国单位主体制裁碎片化修复的具体路径可以从建构一体化的单位主体制裁体系、明确单位主体制裁在不同程序中的竞合适用、提升单位主体制裁的认定标准、促进单位主体制裁与非制裁性法律责任的联动等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296.
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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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
近年来,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工作紧紧围绕公司"立足煤炭、发展电力、延伸煤制气"的战略目标,不断推进制度创新、加强组织建设,努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企业发展增添了活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一岗双责"+"一责多考"国投新集公司实行"一岗双责"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各二级单位党政"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总负责,在与公 相似文献
300.
单位作为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类型同样具有人身危险性,这是单位累犯成立的实质根据和解决单位累犯实践问题的基点。单位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的变动,不能改变单位的整体性人格实体,只要单位主体的人身危险性无根本性消减,单位累犯的成立就有正当根据。单位犯罪的整体性与刑罚承担的独立性,是理解单位累犯刑度条件以及前罪刑罚是否执行完毕的关键。单位累犯之下的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的缓刑与假释适用,应当根据其人身危险性的现实情形另行审慎判断。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