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39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46 毫秒
21.
<正>一、非专利药对于全球医疗保健体系具有重大意义非专利药特指与被仿制的专利药具有相同的活性成分、剂型、给药途径和治疗作用的替代药品。在世界各国医疗保健体系中均扮演着降低医疗支出、提高药品可及性、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民生等重要角色。2003年—2012年的十年间非专利药的使用为美国节省了超过12000亿美元的医疗开支。正因为如此,美国、德国、英国、日本等各国 相似文献
22.
电子政务是通过运用网络和新媒体等多种技术转变政府内外关系,以实现服务、选民参与及管理最优化的过程,[1]分为政务电子化阶段和公共服务电子化两个阶段,其中电子化公共服务是终极目标。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电子政务已经从政务电子化阶段逐步转向公共服务电子化阶段,面对我国现有国情,发展电子化公共服务需要科学探寻其实现路径。 相似文献
23.
24.
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也就是在因病需要就医时能否及时得到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公共医疗公平感。基于一项问卷调查数据进行的研究表明,在就医医院类型上,选择到城市二级医院和农村县级医院受访者的公共医疗公平感更高一些;在就医过程中,如果受访者认为医疗费用太高或者对医生的信任程度较低,就认为当前的公共医疗是不公平的;在基本医疗保障及其满意度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受访者更倾向于认为公共医疗是不公平的,基本医疗保障能够在现居住地进行结算有助于增强公共医疗公平感,对现有基本医疗保障的满意度越高就更倾向于认为公共医疗是公平的。相关研究发现对于推动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侧改革,进一步促进公共医疗的公平正义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25.
城市医疗救助体系建设的战略选择——从救济型向发展型模式过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医疗保障不健全,城市贫困人群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下降。2005年,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开始在全国推开。在试点中,绝大多数城市沿袭了扶贫济困的思路,着重对少数因大病致贫的家庭给予接济。少数城市则采取了综合型医疗救助模式,致力于为所有贫困人群提供医疗保障,让他们有能力看病治病。后一种模式注重维护贫困人群的健康,帮助他们提升自己改善生计的能力,是一种发展型社会政策的思路,对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极为有益,值得提倡。推进这一模式,所需财政拨款不过约108亿元,完全在各级政府的财力可承受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26.
退役运动员养老保障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以中国竞技体育发展模式下退役运动员养老保障问题为研究阈,着重从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两个方面,探讨退役运动员养老保障的可及性问题.文章认为,退役运动员养老保险旨在为运动员因职业的特殊风险损失和退役后养老的基本需要给予补偿,其制度设计有别于基本养老保险,也不能将其简单推向商业保险. 相似文献
27.
面临频发的公共健康危机,人类的生命健康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在保护药品专利权人专利权的同时,确保公众的药品可及性,并发挥专利制度激励创新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分析了药品专利制度的利弊,同时对药品可及性做了详细介绍,指明了适当的专利保护有利于社会技术的发展,而专利权滥用则会危害公共健康.药品专利权与公共健康权之间存在的冲突是可以解决的.在介绍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平行进口、差别定价、Bolar例外等国际通行做法的基础上,提出了应对公共健康危机的具体策略. 相似文献
28.
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矫正政府与市场双失灵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顾昕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6,(3):39-43
在医疗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医疗资源的配置主要由市场来主导。市场化的配置机制致使初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滞后,对初级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的公平带来不利影响。与此同时,政府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有限投入也跟随市场力量大量流入级别高的医院。医疗体制进一步改革的关键之一就是政府正确地矫正市场失灵、弥补市场不足,大力推进城乡初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 相似文献
29.
新医改背景下农村基本药物可及性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基本药物制度是现代卫生保健中最具有成本效果的措施之一,在满足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用药需求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目前中国农村基本药物的可获得性和可负担性都不高,不合理用药现象普遍,而这种可及性问题的产生可以归因于基本药物的配送、销售和处方三个环节.因此,提高农村基本药物的可及性程度,必须丰富和活跃农村药品市场,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规范和监督乡村医生处方行为,完善农村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30.
2008年12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通过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新增了药品实验例外条款,这是对药品专利权进行特别限制的重要制度。药品实验例外制度最先由美国创立,是基于药品专利保护的特殊性、为平衡专利权人的私权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而进行的制度创新。它来源于《TRIPs协定》第30条的规定,并经过了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程序的检验。药品实验例外制度的适用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限制和例外应该是有限的;限制和例外不得与专利的正常利用不合理地冲突;限制和例外不致不合理地损害专利所有人的正当利益,同时顾及第三方的正当利益。药品实验例外制度的实施将对我国仿制药产业的发展以及缓解公共健康危机产生有益的影响,有利于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和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