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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在我国的确立,是司法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作为法律规定的我国法律职业的统一准入标准,是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和基础环节,其确立并实施不仅为建设我国高素质的司法队伍和律师队伍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同时对于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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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与法官职业阶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法官的社会地位与职业目的
在任何一个法治社会中,一旦以立法体现的实体正义和立法设定的程序正义确立之后,完成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有机结合,实现两者追求的共同目的,最终实现法律正义和法律秩序的重大社会职责就要通过司法来完成,进一步说,就要由法官来完成.事实上,法律正义的诠释者、实现者、维护者和宣扬者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法官,尽管我们不能因此忽视其他法律工作者在法律实现方面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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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去年在韩国某大学法学院担任外聘教师,快回国的时候。正赶上最近两年通过司法考试、当时正在司法研修院接受培训的学生返校举办谢师宴,我也应邀参加。席间。我与这些在难于上青天的韩国司法考试中脱颖而出的幸运儿交谈。谈到在司法研修院的培训费用问题。他们异口同声地告诉我由政府承担费用。我事先就知道.他们中的有些人会在司法研修院结束培训之后,直接走上职业律师之路。因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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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首次国家司法考试的背景入手,探讨了我国国家司法考试的基本思路,分析了我国司法官遴选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构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官遴选制度应遵循的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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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已经五年了,虽然司法考试在"适当调整、不断完善,"但从总体而言,司法考试的调整和完善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的突破。本着法律职业的专业化和精英化思路以及司法考试的意义和价值所在,依据现行的法律、规章规定,司法考试应当把握正确的改革方向,借鉴其他大陆法系国家的司法考试经验。严格执行司法考试报名条件,突出考查法律职业能力,增加法律职业技能的专项训练和考核,遴选出具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较高的法律职业能力和法律职业技能,以及良好的法律素养和强烈的法律公正意识的法律职业人员,从而促进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依法履行职责,最终保障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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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体评析2003年司法考试大纲和“指定用书”以及相关配套辅导资料,已于5月中旬从北京开始向全国陆续发行,广大考生朋友们终于见到了期盼已久的“指挥棒”。虽说近期我国部分地区出现非典型肺炎的特殊情况,司法部决定暂缓公布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但这只是适当推迟,种种迹象表明,公布考试时间已经为期不远。当务之急,考生们最重要的任务是尽快吃透考试大纲,提纲挈领,并结合“指定用书”等参考资料,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搞好备考复习工作。大纲确定考试的广度,而指定用书确定考试的难度。总体而言,新大纲所列各考试科目以法律本科毕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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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由 2004年7月,朱某持Z省广播电大专科毕业证书、华东政法学院成人高等教育第二专科毕业证书及Z省高等学校第二专业专科教育学历证明证书在J市司法局报名参加司法考试,通过了报名审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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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法学教育应理性应对司法考试带来的冲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家司法考试作为法律职业人员的资格考试,对大学法学教育带来了巨大的冲击。面对这种冲击,法学教育不应盲目迎合司法考试的需要,而应保持自己的独立性,但同时法学教育也要勇敢面对司法考试所折射出来的不足,逐步加以改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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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代法治国家的制度安排看,法学教育是培养法律人才的主要途径,司法考试是选拔法律人才的基本方式。各国法治国家因为法律体系和法律职业结构不同,司法考试制度和法学教育模式也不尽相同。但无论何种司考模式和法学教育制度,两者最终皆为法律职业指向,二者之间关系的协调对于培养法律人才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