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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中下旬.中国大陆连续出台了两项重要的涉台法律措施。这是有关方面长期不懈努力的结果,充分体现了为台湾同胞办实事、办好事的诚意,对加强两岸人员往来和各项交流合作。推进两岸关系良性发展,必将产生十分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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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在厦门举行仪式,为在2008年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37名台湾居民,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8年,是14年来大陆司法考试重新向台湾开放的第一年,共有818名台湾人获准参加考试,最终通过率为5.6%。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理事长、台湾前法务部负责人廖正豪指出,去年是刚刚开始,很多台湾法律人都在观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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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6日,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司长丁露表示,自2008年起,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大陆司法考试。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审判实践需要依法做出的一部重要司法解释,是继1988年,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实施若干重要司法解释后的又一重大司法举措。一个月之内,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出台两项惠台新政簧,共同构建两岸司法界服务经济和造福社会的交流合作平台,表明大陆积极推动两岸司法的交流合作,两岸司法的交流合作必将迎来春暖花开的好时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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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的司法考试将于9月20日、21日举行,又到了备战的时候了,作为一位多年跟踪律考和司考进程的法律人,笔者对其有着一份特殊的感情,决定再次撰文为苦苦征战在司考战场上的考生写点文字,仅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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