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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3,(4):30-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71号《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已经2002年3月12日司法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3月30日起施行。部长张福森二○○二年三月十三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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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作为一种法律职业的资格性考试,对于法学专业教学产生巨大影响,法学教学包括考试工作应该接轨司法考试。法学专业课程考试接轨司法考试对于解决高校法学专业考试存在的问题是有其独特意义,进行接轨司法考试的改革,完善存在问题,具有现实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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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创新举措,作为一项新的资格考试制度,既有利于提高法律职业的专业化水平,增强了取得法律职业从业资格的严肃性,也极大地推动了法学教育的改革,直接影响着大学法学教育和法律人才的培养。正确处理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法律职业的关系,真正实现这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这是我们法学教育界亟待解决的迫切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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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法学本科教学的角度,探讨了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提出应当以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在法学本科教学中培养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法律人才的专业素养应当是对法律知其然、知其所以然和知其应然。文章还对在法学本科教学中科学运用司法考试和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这两个"指挥棒"做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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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2,10(1):F002-F002
2002年1月5日至6日,国家检察官学院与国家法官学院在北京联合举办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司法官遴选、司法官培训制度研讨会”。研讨会在西山脚下的国家检察官学院召开,来自全国一些高校、科研机构、司法实务部门的6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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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是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一个环节,它既直接影响现行的法律教育,又影响现行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完善与发展.虽然司法考试表面上看起来只不过是一个具体制度,可事实上司法考试和法律职业选任制度紧密相关,它涉.及到司法制度和分配制度等十分重大的问题,所以我们研究司法考试制度是很有价值的.①中国和日本都是属于大陆法系传统的亚洲国家,对法律理念的认识和对法律知识的运用有很多相同的地方.而且,日本又是一个很重视教育并且教育事业很发达的国家,在教育尤其是法学教育发展的过程中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借鉴日本司法考试制度,从而完善我国司法考试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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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脱节所带来的弊病日益凸显。一方面法学专业因就业等问题被教育部连续亮红牌,另一方面却是全国各地特别是西部地区多年来都在闹"法官荒",律师数量严重不足,青年律师的执业环境令人担忧等。探讨造成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脱节的原因,为法学教育改革、法律职业发展提供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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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日本的法官培训制度大体上可分为两种——司法修习制度与法官研修制度。其中,司法修习是成为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曹必须接受的强制性培训。作为一种职前培训,它在日本的法曹培养制度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法官研修则是专门针对法官的、任意性的在职培训。本文拟对司法修习制度展开具体述评,并浅谈其对我国预备法官培训制度的启示。司法修习制度一般而言,司法修习制度是指,在日本,司法考试合格者被最高法院录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