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641篇 |
免费 | 17篇 |
国内免费 | 2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8篇 |
工人农民 | 4篇 |
世界政治 | 13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24篇 |
法律 | 182篇 |
中国共产党 | 111篇 |
中国政治 | 148篇 |
政治理论 | 53篇 |
综合类 | 117篇 |
出版年
2024年 | 2篇 |
2023年 | 12篇 |
2022年 | 9篇 |
2021年 | 13篇 |
2020年 | 23篇 |
2019年 | 17篇 |
2018年 | 7篇 |
2017年 | 7篇 |
2016年 | 15篇 |
2015年 | 28篇 |
2014年 | 49篇 |
2013年 | 48篇 |
2012年 | 45篇 |
2011年 | 37篇 |
2010年 | 38篇 |
2009年 | 38篇 |
2008年 | 53篇 |
2007年 | 47篇 |
2006年 | 29篇 |
2005年 | 23篇 |
2004年 | 36篇 |
2003年 | 20篇 |
2002年 | 25篇 |
2001年 | 12篇 |
2000年 | 14篇 |
1999年 | 3篇 |
1998年 | 3篇 |
1997年 | 2篇 |
1996年 | 1篇 |
1995年 | 1篇 |
1991年 | 1篇 |
1988年 | 1篇 |
1987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66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1.
正我的从业时间不算长,6年。这6年,我经历了很多新闻事件的采访,几乎每天,我们都在采访的路上,调解过群众纠纷,帮助过困难病患儿,深入过洪水一线、塌方现场,被冰冷的尸体吓倒过,被恶势力团伙跟踪过,被别有用心的人恐吓过,当然,也收获了正义、善良、感动、欢笑和赞美。然而今天站在这里,我却想和大家分享一个和我同龄记者的故事,一个将生命的最后一刻定格在新闻现场的故事。他的名字叫阳洋。2013年8月27日,对于很多人,这可能是个平常的日子,那天晚上阳洋也和往常一样吃过晚饭出门散步。阳洋有个习 相似文献
12.
13.
14.
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是党的二十大报告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塑造中国国家形象的重要手段。国家形象的塑造是从一国到海内外接受者的整体过程,具体分为国家建构概念、概念转化为讯息或行为、关键参与者解读信息、开展国际传播、接受者对信息作出反馈五个阶段。以传播主体和关键参与者的不同可分为自塑、他塑与合塑三种模式。中外人文交流活动在中国国家形象塑造的过程中既取得了诸多成就,也存在难以与西方媒体抢占国际舆论场等问题。今后在塑造中国国家形象时,应建构真实、立体、全面的国家形象;丰富多样化内容讯息,加大开展中外人文交流;建立舆论传播矩阵,增强民间传播效果;提升国际公关能力,及时分析并回应国际社会不实讯息。 相似文献
15.
刘永兵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0,32(4):11-15
民族关系是新疆十分重要的社会关系,直接影响到新疆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大学生的民族认同教育关系到新疆未来的发展,"民汉合宿"是新疆各民族大学生相互理解、相互沟通、相互学习的途径,是各民族大学生交流交往交融的平台。在政府和高校的一致努力下,"民汉合宿"显著地提高了民汉大学生对民族认同的正确认识。今后应继续加以引导和协调,辅以具有新疆高校特色的校园主流文化和宿舍文化,为民族团结、民族认同教育开辟一条新的途径。 相似文献
16.
17.
论刑法解释的基本原则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对刑法解释基本原则的研究,在方法论和存在论上必然遭遇到语言解释学上不可避免的部分和整体之间的循环问题。确立刑法解释的基本原则受几个关系的影响:哲学解释学、一般法律解释和刑法解释学的关系;刑法的基本原则和刑法解释的基本原则之间的关系;刑法的基本思想和刑法解释的基本原则之间的关系。“以政策为指导原则”、“整体性原则”、“明确具体原则”不是刑法解释的基本原则。我国刑法解释的基本原则有三个:合法性原则,它是刑法解释的形式规制;合理性原则,它是刑法解释的实质规制;合目的性原则,它是刑法解释原则的冲突之整合规则。 相似文献
18.
上海合作组织持续稳定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上海合作组织是横跨欧亚大陆、合作领域广泛、具有勃勃生机的一个区域性合作机构。成立八年来,它的组织机制和法制建设日臻完善、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影响力不断上升,逐渐走向成熟发展阶段。"上合效应"已从俄罗斯及中亚辐射到整个南亚、中东以至其他地区,成为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关注的重要地区性合作组织。 相似文献
19.
当下中国宪法司法化的路径与方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院适用法律必须解释法律,而解释法律又必须进行合宪解释,合宪解释是目前我国宪法在司法中适用的最好方式,是现行体制下我国宪法司法化的最佳路径。各级人民法院在民事、刑事和行政诉讼中审理每一起案件适用法律时都应当考虑到宪法,进行合宪解释。每一位法官都是合宪解释的主体,都享有法律解释权和宪法解释权,但这并不否定最高人民法院的最高司法解释权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律和宪法的最终解释权。法院通过合宪解释方式间接适用宪法,不必将宪法作为裁判依据而引用,但应当在裁判说理部分引用宪法条款。法院在合宪解释过程中发现法律明显违宪时,应当中止诉讼,逐级上报,由最高人民法院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处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