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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恂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2,11(2):69-71
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是股东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我国新公司法顺应国际立法潮流规定了这一制度,对其适用范围做了明确规定,但是对于该权利的具体行使程序,则规定得过于简略,这给法律权利转化为实际权利增加了难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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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破产”的苏州金猫水泥在还清所有债务后,居然还剩余3690万元,但这笔钱随后被管理者以补偿款的名义“附带”送给了债权人。包括多家国有银行在内的债权人接着把获得的金猫股权以半价贱卖给在文莱注册的一家海外公司。然而,时隔几年,当地政府又不惜以10亿元巨资予以回购——几经倒腾,一年以前还为华新水泥掌控的这只苏州“金猫”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资本黑手及其利益链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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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丹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4):96-98
作为当今世界最为主要的商主体——公司最为重要的特征就是其赢利性,而公司赢利性的背后却隐藏着其出资人——股东的赢利性,股东从公司获取赢利是其投资创办公司的原动力,积极推行股东的分红权也就成了《公司法》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在实践中,有限责任公司小股东分红权的保护现状非常令人担忧,在市场机制不完善、诚信缺失的当下,大股东利用“资本多数决”,恶意侵害小股东分红权的现象非常普遍.而《公司法》第75条的规定并不能称之为公司不对小股东分红的救济途径,因为这样的规定是让股东从原本赢利的公司彻底撤出,从本质上说就是彻底幻灭了股东的赢利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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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公司股份回购中的利益平衡研究不仅有利于维护债权人、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也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以及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文章首先分析了公司股份回收与债权人在股份回购中的利益平衡问题及利益保护对策;进而对公司与股东的利益平衡进行分析,分别指出当前我国对公司的利益倾斜、对股东利益的倾斜现状及对策;最后,文章着重分析了中小股东在公司股份回购中的利益损失问题,指出中小股东在股份回购中利益损失的原因,并提出平衡中小股东利益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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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碧华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14,(5):56-62
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制度之核心在于适用范围的界定,从域外立法比较与借鉴中可看出该制度立法的国际发展趋势。我国对此的立法缺陷是在适用范围上限制过多,影响其功能的发挥,所以当前应扩展该制度的适用股东和适用事项范围,完善已有适用情形的适用条件,以期更好地鼓励投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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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CBOT(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玉米、大豆和小麦期权1986-2009年的数据为基础,基于农产品价格风险规避视角,对玉米、大豆和小麦期权定价进行研究。实证评估表明,CBOT玉米、大豆和小麦等农产品期权均显示有定价过高的现象,农产品期权是通过不同的交易策略来获得高溢价收益。通过看涨期权、看跌期权和回购策略的综合分析,表明CBOT玉米、大豆和小麦期权定价主要受期货价格波动的影响,并且这些农产品期权市场是有效的,其市场效率程度主要受期货价格走势影响。由此启示,我国在开发农产品期权交易品种时,首先应选准农产品期权品种,合理设计期权合约;其次要加强市场主体信息披露和期权定价过程的全方位监管,使农产品期权定价公正合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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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股份回购这一问题上采取了“原则禁止,例外许可”的立法模式,这一立法模式选择有其制度上、理念上和股份回购制度本身的原因。通过逐一检讨股份回购立法模式的弊端,可以发现这些弊端都不足以构成在原则上禁止股份回购的理由,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这些弊端都可以得到规避和抑制。为了缓和在原则上禁止股份回购之弊,我国在未来的公司立法中,应该采纳“原则许可,例外禁止”的立法模式;当前,应该扩大股份回购的合法类型,并在股份回购的决定机关、程序、财源、数额、时机等方面尽可能由公司自由决定,体现公司自治的理念。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