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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所提倡的自主创新当中,工业设计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有着很重要的经济价值。当一个产品具有赏心悦目的外观时,不仅能给单件产品本身带来溢价,而且还有助于促成产品的差异化,更好地突出其独特功能以便更好地控制市场。据美国工业设计协会测算,在工业品外观设计上每投入1美元.就可以带来1500美元的收益。可见外观设计在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开拓当中是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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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广振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15,30(1):89-95
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受到我国各级人民法院的普遍重视并积累了宝贵经验,但在发展和实践中,面临着发展的瓶颈和困境,制约其功能的全面发挥。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推进国家法治体系和法治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对社会治理赋予了更高层次和全新历史图景。本刊从众多来稿中精选5篇文章,编成本专题,以期为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演进和完善奉献绵薄之力。文章内容包括:电子游戏产业的发展,改变了公众的娱乐生活方式,更是带来了层出不穷的法律问题,搭便车、恶意模仿等山寨化现象侵犯了相关权利主体的合法利益,破坏了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秩序。针对苹果公司在推广苹果手机时采用捆绑用户的后续软件消费渠道,以期衍生更多的商业利益的营销模式,用户和经销商户对苹果手机"越狱"行为是否侵犯了苹果公司的版权技术保护措施进行了法理阐述,对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研判同类案例有较高的借鉴价值。"陷阱取证"在民事诉讼法中还是个全新的概念,从被侵权人是否可以通过这种方法获取证据,到获取的证据是否可以在审判中被采用都存在着争议;完善和规范"陷阱取证"方式,促使"陷阱取证"成为被侵权人手中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利器,可以弥补被侵权人在软件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先天"的弱势地位。此外,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方面尚未形成针对其特殊性而设计的完整、有效的解决方案,亟待从诉讼证据制度上予以完善。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作为人民法院深度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有其独特和不可替代的作用,有助于深刻反思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普遍存在的漏洞、问题和不足。相信这些文章一定会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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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建筑的概念是在新中国成立后被正式确立的,它是指在岭南这样一个具体的地域,以独特的自然环境(如气候、水文、土壤等和社会心理)为基础,结合时代进步的表征,尊重使用者的基本需求,精心从事建筑事业,经过时间积淀所产生的建筑风格.岭南建筑在我国各个建设时期往往开全国风气之先,几度出现引领全国建筑界建筑创作的繁荣局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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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范构造上,商法并未一概否定“隐名交易”之效力,只是通过凸显外观主义原则,将隐名交易之法效果限制在特定当事人之间。按照“同样事务同类处理”原则,无论是隐名出资,还是隐名购房、隐名购车、隐名购船等,似乎都应坚持同样的“外观优先”逻辑,此系维护商事交易秩序、促进登记财产安全流动的重要措施。然而,在实践中,法院通过司法解释及个案裁判,在特定情形下让未登记之“实际权利”能对抗第三人,甚至对抗法院执行,这从根本上动摇了外观主义原则。此种对待“隐名交易”的立场,不仅损害了交易预期,增加了交易成本,也增加了法院的执行难度,最终使得商法透过外观主义试图型构的“法定交易秩序”难以形成和维持。由于法院在某些场合对“隐名交易”过度同情,“隐名交易”的外部影响力被不当扩张,外观主义试图形成的“观念秩序”被摧毁。我们必须回归法律的原初立场,在尊重外观主义的前提下,评判“隐名交易”的效力,不应动辄让“隐名交易”借助法院的力量可以轻易取得“外观登记”之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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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外观的法律保护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商业外观的法律保护 ,旨在保护商品的整体形象 ,其将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其他民法领域的保护整合一起 ,大大超越了传统商标法的范畴。我国现有商业外观保护规定较为分散 ,其理论体系亟待进一步整合与扩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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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外观权是商事经营者对其商业外观独享其利益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属于标识性知识产权。法律赋予经营者商业外观权的根据是商业标记所具有的识别功能及其所表彰的企业商誉。商业外观权具有财产性、让与性,具有可资本的特质,可以通过出资、出质、信托和证券化等途径实现其资本价值。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