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337篇 |
免费 | 7篇 |
国内免费 | 1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5篇 |
工人农民 | 2篇 |
世界政治 | 14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8篇 |
法律 | 126篇 |
中国共产党 | 59篇 |
中国政治 | 61篇 |
政治理论 | 31篇 |
综合类 | 39篇 |
出版年
2023年 | 3篇 |
2022年 | 3篇 |
2021年 | 2篇 |
2020年 | 3篇 |
2019年 | 8篇 |
2018年 | 3篇 |
2017年 | 2篇 |
2016年 | 3篇 |
2015年 | 15篇 |
2014年 | 22篇 |
2013年 | 20篇 |
2012年 | 21篇 |
2011年 | 23篇 |
2010年 | 19篇 |
2009年 | 27篇 |
2008年 | 26篇 |
2007年 | 22篇 |
2006年 | 15篇 |
2005年 | 48篇 |
2004年 | 12篇 |
2003年 | 7篇 |
2002年 | 8篇 |
2001年 | 4篇 |
2000年 | 23篇 |
1999年 | 3篇 |
1997年 | 1篇 |
1995年 | 1篇 |
1981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34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291.
292.
2012年台湾地区最高领导人和立法机构选举说明,单名选区相对多数当选制有利于两党体系的强化。这次选举延续了蓝大于绿的政治版图,体现了单名选区制对现任立委和既有政治生态的照顾,而总统和立法院合并选举,则加强了两党对决的氛围。此外,北蓝南绿、蓝大于绿的县市执政格局,也影响到两位总统候选人的具体得票多寡和选举的最终结果,强化了台湾的两党体系。 相似文献
293.
294.
司法审查的反多数难题是指非民选的法官对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立法进行审查.违反了多数人统治的民主原则。反多数难题成为困扰司法审查正当性的阿克琉斯之踵。学者们从各种角度构建理论化解这一难题,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主要有比克尔的原则论、伊利的程序论和桑斯坦的最低限度论。本文通过分析司法审查的反多数难题及其化解路径.发现司法审查的正当性无法从法律内部证成.它必须借助法律的外部力量加以化解。司法审查正当性所依据的外部性力量正是政治学民主理论,该理论试图通过司法审查对民主的促进作用来解决反多数难题.进而论证司法审查的正当性。司法审查正当性理论为我国司法解释的正当性研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研究视角。 相似文献
295.
计算机制是决定社会救济标淮幅度的关键性因素,科学的计算机制依赖于对程序、价值、利益等维度复杂的取舍,传统被认为是立法机关的专属裁量界域,法院对结果仅具有限的审查权.德国联邦宪法法院2010年初“哈茨IV”案的判决既遵循了传统对结果的审慎审查,同时又对结果产生的计算机制进行了以恣意为切入点的实质性审查,并最终以实质性审查... 相似文献
296.
表决制度是人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表决是人大程序民主的核心内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都是通过表决来实现的。表决制度的科学和完善程度如何,直接影响人大权力能 相似文献
297.
温世扬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0,34(6):5-17
合同履行制度处于整个合同法律制度的核心位置。相较于其他各国民法典,我国《民法典》合同编对合同履行规则的立法安排具有自身特点:“履行”的指向为“合同”而非“债之关系”,根据合同关系的发展过程规定“履行”,“不履行”被作为违约形态纳入“违约责任”一章。《民法典》合同编在《合同法》的基础上,对“合同的履行”作出优化法定补充规则、衔接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完善情势变更制度等实质性修改以及若干形式上的修订,同时增补了“绿色”原则、债的履行规则以及“涉他合同关系”之规范。《民法典》合同编对政府指导价格及政府定价的执行、不安抗辩权的构成、债权人原因所致债务人履行困难等规则的保留值得肯定,但“当事人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之规定则无必要。《民法典》合同履行规则的缺憾包括合同履行原则不合理、债的履行规则不完备、“涉他关系”之规范不适当等。 相似文献
298.
韩经建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01,(6):7-8
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是今后决策的发展方向,但决策的具体程序规则却值得好好探讨,目的在于保证决策民主性、科学性的前提下,尽量避免无谓的干扰,提高决策的效率.在这方面,有着多年成功经验的WTO决策程序规则值得借鉴. 相似文献
299.
300.
200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Green Tree Fin.Corp.v.Bazzle案的判决引发了国内外学者研究集团仲裁制度的热潮,但是该案并未实质性地解决集团仲裁在法院中遇到的问题,法院对集团仲裁的态度也不明朗。在此案之后,联邦最高法院审理了四个有关集团仲裁的案件,结合这些案件,我们可以看出联邦最高法院并没有对集团仲裁制度积极地进行支持。鉴于目前联邦最高法院对集团仲裁的谨慎态度,国内若要引进集团仲裁制度,前提是对其有充分细致的研究,集团仲裁能否真正发挥其优势作用,克服其弊端,还有待实践的考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