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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物质利益已普遍受到人们的关注,公民的自我意识和权利意识正不断加强,要求把夫妻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予以分离的呼声也日益高涨。夫妻财产约定公证也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接受和采用。在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划分 结婚登记之日是划分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分界点。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之日后一方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规定外,作为共同财产。 二、家庭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成员个人所有财产的划分 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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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超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2):206-206
我国婚姻法自从立法以来不断地进行完善,也出台了多部司法解释对婚姻法进行补充和完善。随着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也即新婚姻法的通过和实施,对于夫妻间的房产问题,法律做了更加细致和全面的规定。但在社会实践与理论层面,新婚姻法对于夫妻房产的认定仍存在不足,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与改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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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关于婚姻法的名称的体系 纵观世界各国的婚姻家庭立法,其法律名称无论怎样定义,一般都遵循了法律名称涵盖其所调整的全部法律关系的命名原则,使法律名称起到了顾名思义,一目了然的效果。我国现行婚姻法的名称并没有囊括该法所调整的全部法律关系,易于误解为仅调整婚姻关系,并不调整家庭关系。为改变上述缺陷,有必要将我国婚姻法更名为“婚姻家庭法”,使之全面、清晰、直观地再现我国婚姻法调整对象的范围。 我国现行婚姻法的体系不够合理,内容不够全面,突出表现在四方面:一是现行婚姻对亲属的范围、种类、亲系和亲等没有作出规定。二是现行婚姻法关于家庭关系一章的规定过于单薄,不利于解决社会生活中存在的各种实际问题。三是我国现行婚姻法在涉外、涉侨及涉港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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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夫妻财产问题和纠纷不断产生,情况复杂多样。为了满足不同社会阶层、不同家庭情况对夫妻财产处置的不同要求,2001年《婚姻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在第19条中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务、第1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至此,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已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仍在许多方面存在不足,如在基本原则的规定、约定的变更或撤销程序、约定的内容范围、约定自由度、约定的公示程序等方面存在缺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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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结婚前夕,准嫂子的前男友突然找上门来,希望跟往日恋人重拾旧爱。为了让哥哥的爱情免受“非法入侵”,妹妹“挺身而出”决定在入侵者与准嫂子之间筑起一道防护墙。于是,她背着哥嫂与“入侵者”谈起了一场“假恋爱”,企图将“入侵者”对嫂子的爱吸引到自己身上,待哥哥结婚后再找机会与“假恋人”分手。然而,她的“救场”行动不仅未能解除威胁哥哥幸福的警报,反而将自己陷于怪味情感无法抽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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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青少年婚前性行为在蔓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青少年发生婚前性行为的现象正越来越严重,这不仅影响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也引发了性病传播和未婚早孕等社会问题。美国政府和学校都采取了禁欲教育的措施,但效果如何还有待观察。 相似文献
40.
非法同居问题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黄龙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17(1):15-18
在法治社会里 ,人们正面临着如何根据自由新观念和现代法律精神重新认识非法同居及其后果的问题。婚前同居在我国长期被作为非法同居看待与对待 ,纯属认识误区与错误做法。非法同居的法律后果是处理很多相关法律问题的逻辑起点与法律基础。事实婚姻不能作为认定重婚罪的基础或前提 ,但可构成重婚的事实。以情代法或以德代法 ,歧视“第三者”及其合法权益保护 ,是司法的退步和法治的悲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