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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事人冒名登记的情形下,结婚登记行为明显没有事实根据。对此,婚姻登记机关具有主动予以纠错的法定义务。案情回顾2015年3月13日,杨克牛用已故女子“加思衣古”的身份伪造了身份证,与史中帅在山东省东平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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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效力纠纷处理渠道立法现状
关于婚姻效力纠纷的处理渠道和程序,目前主要由<婚姻法>、行政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分别规定.<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这是关于可撤销婚姻(相对无效)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对撤销胁迫结婚,都有管辖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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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是指男女双方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为夫妻关系,是国家对婚姻关系进行监督和管理的重要手段。婚姻登记既是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一项依法行政工作,也是保障当事人权益、促进婚姻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和谐的基础性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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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登记制度之再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3年出台的《婚姻登记条例》刻意去掉了原有的"管理"二字,以展现其立法定位是服务于民,大大弱化了婚姻登记机关的管理职能,而强化了登记当事人的自由和权利。近几年来,现实中的各种违法婚姻登记现象有增无减,这与管理的软弱、法律责任的缺失不无关系。本文结合现实分析了婚姻登记的性质,就婚姻登记审查权限、登记程序设计等方面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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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检查广州市各区婚姻登记管理中心应对奥运婚姻登记高峰期登记工作的准备情况,切实服务好登记市民,保证婚姻登记的和谐美满进行,8月8日上午,省民政厅厅长刘洪、民政厅副巡视员,党组成员高党生一行在民政厅相关处室领导及广州市民政局领导的陪同下,视察了广州市天河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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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检该强制还是自愿,这一问题引发了长期的争论,该做何种选择的确是政策上的难题。然而解决争论的最实际途径是发现婚检实施中的问题,找出对策并将其完善。当婚检成为优质而纯粹的公告福利时,新婚夫妇自然会乐意去婚检。婚检与婚姻自由主要是公、私领域主张上的冲突,没有太多操作上改善的余地,但针对婚检与隐私权以及婚检收费、项目、效果等方面的问题,则可采取相关措施来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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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婚姻登记条例》的出台对婚姻登记这一民事行为,由政府的防范式管理变为婚姻当事人责任自负,不仅简化和优化了登记手续,而且体现了中国政府人性化管理的施政理念。但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改由本人声明,由此带来了若当事人因出国、贷款买房买车、办理房产证、出售房屋、房屋过户、考研、就业等需要婚姻登记机关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时怎样出具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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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近年来,因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行为而引发的诉讼屡见不鲜,各地各级法院有的认为是民事诉讼,有的认为应归入行政诉讼,判决也是迥然不同。这不仅造成法律适用上的混乱,而且非常不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究其原因,一是由于婚姻登记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较不完善,更重要的是理论界长期忽略对婚姻登记行为属性的研究,致使实践中对其定位混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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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婚姻不分国界
据历史记载,中国人走向海外最早可以追溯到元代以前,当时有中国商人“住蕃”他国,有的“住蕃”长达十年之久。而中国人真正移居海外,是在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从那时起到解放前,移居海外的中国人超过1000万,平均每年在10万人以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