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587篇 |
免费 | 36篇 |
国内免费 | 5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篇 |
工人农民 | 3篇 |
世界政治 | 22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10篇 |
法律 | 740篇 |
中国共产党 | 124篇 |
中国政治 | 272篇 |
政治理论 | 111篇 |
综合类 | 345篇 |
出版年
2024年 | 18篇 |
2023年 | 38篇 |
2022年 | 36篇 |
2021年 | 35篇 |
2020年 | 44篇 |
2019年 | 26篇 |
2018年 | 9篇 |
2017年 | 32篇 |
2016年 | 25篇 |
2015年 | 41篇 |
2014年 | 110篇 |
2013年 | 92篇 |
2012年 | 109篇 |
2011年 | 121篇 |
2010年 | 118篇 |
2009年 | 128篇 |
2008年 | 135篇 |
2007年 | 105篇 |
2006年 | 78篇 |
2005年 | 75篇 |
2004年 | 65篇 |
2003年 | 52篇 |
2002年 | 42篇 |
2001年 | 47篇 |
2000年 | 31篇 |
1999年 | 6篇 |
1998年 | 2篇 |
1997年 | 2篇 |
1995年 | 1篇 |
1992年 | 1篇 |
1989年 | 1篇 |
1986年 | 1篇 |
1985年 | 2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62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21.
魏崇辉 《胜利油田党校学报》2008,21(6):75-77
西方公共行政的主要模式是建立在形式合理性基础之上的官僚制。但形式合理性有导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危险。这在过渡社会表现得更为明显。因此,必须促成形式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之间的统一,积极寻求行政的道德制约。 相似文献
122.
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是近年来检察机关在能动履职理念指引下自觉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行使实质平等的重要方式。在新的历史时期,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权利意识和对诉权行使实质平等的现实需求,检察机关亟需重新审视因支持起诉所产生的案件增量与诉源治理之间的关系,明晰支持起诉工作的基本原理和制度构建的逻辑,减少诉讼弱势群体讼累,保障诉权行使实质平等,推动支持起诉工作从“均码正义”向更高水平的“特殊保护”转变,体现法律保障的力度和检察为民的温度。 相似文献
123.
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因发生民事争议而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对该争议作出裁判的人及其相对人。当事人享有诉讼主体的地位,是诉讼发生的关键,因此对诉讼当事人进行准确的界定具有格外重要的意义。诉讼权是当事人实体权的保障,但也不能因为权利观念的上升而滥用诉讼权,故如何找到一个平衡点,用理论与制度完善成为本文论证的重点。 相似文献
124.
125.
解瑞卿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0,8(3):33-37
行政主体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对既定事项进行判断、权衡,作出决定的行政措施即无法律依据行政裁量。法律规范的滞后性、不周延性等特点,必将导致"无法律依据行政裁量"的大量存在。依照"形式法治"的观点,无法律依据行政裁量属于违法行为,应该被禁止。然而,按照"实质法治"的观点,却并非如此。可以允许型无法律依据行政裁量有其正义基础,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容忍。但其要满足不违背法的公平正义价值和立法目的,基于保证国家安全和社会整体稳定的考虑和基于个案正义的考虑等条件,并且要接受原则之治以及通过事后说明理由制度接受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 相似文献
126.
立法上,抽象危险犯在条文中未坚持“行为+结果”的固有表述路径,而仅呈现出“行为”类型的特征。此举易导致理论上对抽象危险犯的阐释倾向于采取形式说,仅要求身体动静即可而不要求有侵害结果,也导致司法上对抽象危险的制裁呈现非理性的一面。但所有的犯罪实际上均要求某种“结果”,只是抽象危险犯中要求的结果在于对外界造成影响的“外界变动”。重新审视抽象危险犯的性质和构造,需对抽象危险予以实质化审查,即借助构成要件的各要素,结合当时的各种事实情况,以生活经验法则间接地对现实中的危险实施三维立体的审查。而由于抽象危险犯动态的危险构造,实践中需对各类抽象危险确立不同的犯罪化门槛,从而保持维护安全和保障自由两大利益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127.
128.
作为税法解释原则之一的实质课税原则,可以有效地弥补僵化理解税收法定主义给税收公平原则造成的损害,它强调在税法的解释和适用中透过形式追求实质,在运用中容易在强调税法形式的税收法定主义产生冲突。在信托业务和税收规避中适用实质课税原则将在保护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利益中维持一个最佳的平衡点。 相似文献
129.
正义作为法律的核心价值,是各国制定和执行法律时必须考虑的因素,同时法治国家对正义的追求不应该只限于形式正义,而应该做到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融合。国际社会中弱势群体的出现要求国际私法对此作出回应,并有效地保护他们的利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