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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网络直播平台为平台使用人提供即时性的多种类网络信息和网络文化作品,并在平台使用人之间进行交流互动,人们只需登录直播平台中注册账号完善相关信息便可发布原创或转载的视频、图片等作品,通过该作品的浏览量、评论量等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或单纯娱乐。与此同时因一些平台使用人未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平台监管不到位等导致平台出现违法违规信息,本文通过研究平台在监管中的法律责任,以期对网络直播的健康良性发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62.
大数据时代,涌现出了许多平台经济体。平台经济的独特性,能够促进经济发展,但也暗藏挑战,对平台经济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认定与法治化规制提出新的要求。为此,立足我国国情,对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进行监管,需要加强对平台本身的技术性监管,对垄断行为的实施者采取严厉的措施;基于平台的大数据特性,就需要加强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同时,监管还需要从法律依据方面,创新《反垄断法》的防范与规制。 相似文献
263.
随着数字时代的发展,新的科技力量在现场勘查范围内不断渗透,刑事案件呈现出群体化、跨域化、智能化、专业化、群体化、广泛化等新型特征。如何在当下充分发挥好现场勘查与数字时代相结合的优势,并不断开拓创新现场勘查新技能、新方法、新手段,是我们应该思考与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264.
对优势电商平台"二选一"行为进行评价时,应当考量消费者利益."二选一"行为对消费者造成了损害,严重限制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增加了消费者支出的成本,降低了消费者的收益,并导致消费者福利的减损.域外在互联网领域的竞争执法注重考察消费者利益是否受到损害,其对我国的启示是:在判断"二选一"行为是否损害消费者利益时,应当以有效... 相似文献
265.
姚志伟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23,(2):111-123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58条规定了大型平台的个人信息保护特别义务,即“守门人”义务,该条款也可以称为“守门人”条款。“守门人”条款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体系中具有显著的特殊性,《个人信息保护法》以规制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为中心;但第58条规制对象是大型平台,大型平台在第58条语境下并非个人信息处理者,而是一种管理者的角色。第58条仅规制大型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行为,而不规制其自身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这种特殊性对第58条的解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尤其体现在大型平台违反第58条的法律责任上。《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法律责任部分是针对个人信息处理行为进行设计的,大型平台违反第58条时,其法律责任的确定不能简单套用相关条文。 相似文献
266.
毕文轩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23,(5):55-68
由于《信息网络传播权条例》所规定的四种服务类型具有一定局限性,无法涵盖小程序、云服务器租赁等新型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将其认定为《民法典》1195条所述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并适用该条进行调整。小程序案一审法院为了适用下位法《信息网络传播权条例》而限缩解释“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做法并不妥当。在适用“通知删除”规则时,应当将《民法典》第1197条中的“应当知道”理解为一种推定的故意,而不宜认定为过失。小程序、云服务器等新型网络服务提供者由于现实技术以及具体案情决定了其并不知晓具体的侵权事实,因此并不符合《民法典》第1197条所述的知道或应当知道标准。由于采取“必要措施”的目的在于防止侵权后果进一步扩大,“必要措施”不仅包括删除、屏蔽等手段,而且包括转通知措施,此点与《民法典》第1195条规定的转通知义务并不矛盾。由于该类新型网络服务平台在日常运营中通常会同时提供交易和媒介两大类服务,当其为提供交易服务的主体时,应当坚持网络中立性原则;当其为提供存储、搜索以及内容等媒介服务的主体时,应当对其中的内容进行必要的监管;而当其仅仅为提供接入以及缓存等媒介服务的主体时,应当遵循“单纯管道”理论的要求。 相似文献
267.
自"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出以来,各省市在简政放权、优化监督与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改革所带来的积极效应证明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有力武器。但是改革同时也面临巨大的挑战,以江西的改革为例:改革涉及主体问题突出、服务理念贯彻不彻底以及合作平台的非规范使用等。正是基于对江西"放管服"成就及其困境的梳理,援引合作治理理论,力求在政府和社会组织、企业、中介机构之间构建起合作关系,在培育合作主体、优化合作机制、健全合作制度、依托信息平台的具体实践中,破解改革遇见的难题,实现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相似文献
268.
269.
个人大病网络互助是目前我国应用最为广泛的个人求助形式,一定程度上能够弥补慈善组织社会救助之不足。实践中,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暴露出诸多问题。应从确立监管主体、明确权利义务、开立专门账户、设立第三方基金会、提高准入退出门槛等方面加强对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的行政规制,以营造良好的慈善氛围。 相似文献
270.
随着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平台经济已成为应用最广、影响最大的新的经济形态,具有易联合、易协同、易跨界、自耦合等多种经济新特性,拥有强大的可拓展性和爆发力,对于发展高质量创新型经济具有重要作用。2019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互联网平台经济是生产力新的组织方式,是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平台型组织是平台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微观主体,反映了在互联网技术条件下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社会分工协作组织形式。探究洞察数字化革命推动下的这一新兴产业组织形态,将有助于形成对未来战略和组织发展趋势的新思考,进而服务于建设更具蓬勃生命力的数字化产业生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