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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小保:
2009年1月11日,章某招录年仅14岁的初二学生小倩到其开办的机制砖厂做寒假工。1月22日,因电源切换时机器失灵,小倩的左手被机器所压,经诊断为左手挤压伤,另伴动脉、神经、肌腱损伤,落下七级伤残。事后,小倩要求章某赔偿医疗费用、一次性工伤赔偿金。 相似文献
272.
273.
案情回放
陈老师退休后受聘于某学校,成为客座英语老师。她在校园走道上被迎面奔跑而来的一名学生撞倒在地,经医院诊断为左肱骨外科颈骨折。 相似文献
274.
今年38岁的蒋朝祥,原系钟祥市国有企业职工。2003年企业改制时,他和妻子张翠华双双下岗。下岗后,夫妻俩曾筹资从事种植业,不料既不懂技术,也不会管理,最后他们被迫放弃。也曾到浙江温州当过保安人员,每月才一千多元的收入。 相似文献
275.
276.
上班身体不适回家死亡,视同工伤
【案例】:陈慧生前系九华建材公司职工。2008年3月5日10时许,正在上班的陈慧突感身体不适,出现头晕、胸闷、心慌。在他人陪同到医院就诊后,门诊初步诊断为冠心病,建议进一步检查。由于已近中午,陈慧决定下午再来。约14时,在家的陈慧突然病情恶化。待急救人员赶到,陈慧已经死亡。九华建材公司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同工伤。而陈慧在工作时感到不适,回家后才死亡,不能认定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且只是初诊为“冠心病”,并没有实施抢救,故不属于工伤。 相似文献
277.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上下班的时间要素加以细化,即"合理时间"是界定劳动者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时间条件.而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合理时间"这一不确定法律概念的界定并无边界,这使得劳动者对是否可被认定为工伤没有明确预期,也造成了法务工作人员的困惑.如何对"合理"二字作出符合文本意义和立法目的的解释,是消解这一困惑的关键. 相似文献
278.
职工所受工伤系其他侵权主体造成的,应获得工伤待遇,还是侵权赔偿,抑或双重赔偿,已是实务界与理论界反复探讨并已有相关结论的老问题。但由于不同地区就此问题作出的相关规定不尽相同,甚至与最高人民法院的理解不一致,导致执法与司法之间的认识出现分歧,在法律适用时无所适从,有必要全面梳理各地区对此问题的具体规定,从立法规定、工伤保险制度设计目的及相关法律精神、现实情况下的价值选择等角度进行分析,以期在解决类似问题上形成共识。 相似文献
279.
综合九江市人社局官网《九江日报》等媒体 《法律与生活》2020,(4):15-18,20+18
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那些"外卖小哥"和"快递小哥"骑着摩托车飞奔在大街小巷送餐饮或包裹。随着我国互联网业的迅猛发展,外卖、快递、网约车等新兴产业也得以快速发展,并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动能。与这些新兴产业相匹配的外卖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兴职业劳动者,迅速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劳动群体。这个新业态从业群体,大多数是以临时工、劳务派遣等形式从业的人员,用人单位基本上不与这类人签订劳动合同,多数平台也不给他们缴纳工伤保险费。但问题是,他们一旦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却得不到工伤保障的救济,成为"伤不起"的群体。 相似文献
280.
李满奎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6(2):126-131
工伤赔偿模式根据政府的角色大致可以分为公共工伤赔偿和私人工伤赔偿模式,而公共工伤赔偿与私人工伤赔偿相比较有较大的优势,成为占主导地位的工伤赔偿模式。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确立了公共工伤赔偿和私人工伤赔偿并存的“双轨制”工伤赔偿模式;《社会保险法》做出重大突破,确立了公共工伤赔偿的有限“单轨制”模式;而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伤赔偿的模式上,又重新退回到原来的“双轨制”模式,没有正确处理好与《社会保险法》这个上位法的关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