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600篇
  免费   4篇
  国内免费   2篇
各国政治   5篇
工人农民   4篇
世界政治   15篇
外交国际关系   8篇
法律   112篇
中国共产党   165篇
中国政治   179篇
政治理论   48篇
综合类   70篇
  2023年   4篇
  2022年   3篇
  2021年   3篇
  2020年   5篇
  2019年   1篇
  2016年   4篇
  2015年   13篇
  2014年   32篇
  2013年   25篇
  2012年   41篇
  2011年   65篇
  2010年   47篇
  2009年   35篇
  2008年   60篇
  2007年   36篇
  2006年   44篇
  2005年   38篇
  2004年   27篇
  2003年   17篇
  2002年   43篇
  2001年   39篇
  2000年   20篇
  1999年   3篇
  1997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60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87 毫秒
601.
我国的少数民族招生优惠政策旨在帮助经济文化等方面较为落后的少数民族争取到与汉族同样的受教育机会,以便实现民族间的均衡发展。任何政策的制定与执行都应该有理论的解读,故通过借助罗尔斯的"差别原则"视角来解读我国的少数民族招生优惠政策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602.
陈星宇 《法制与社会》2011,(36):110-111
现实社会中存在着各种不同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这些群体之间的权利及利益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差距,差距导致了社会冲突的发生。为了减少社会冲突,缓解社会矛盾,在司法中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简单的一视同仁,而是对于特殊群体的差别司法,以保护特殊群体的权益。但我国的差别司法还处在发展阶段,相关规范也不成体系,且对差别司法还存在诸多争议,因此对于差别司法还需要多加探索。  相似文献   
603.
《民主与法制》2011年第2期发表了《2010:十大雷人语录之批判》、第4期发表了《雷人话多其实是难以对话》。仔细拜读后,发现这两篇文章均未能理性  相似文献   
604.
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是阶级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而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差别问题。现实造成了严重的分配不公,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差别问题非常突出。经济学界曾就此进行过持续而广泛的讨论,但始终没有解决问题。所谓的分配不公指的是平均主义、差距悬殊等问题,其实质就是工资与“劳”相脱钩,多劳未必多得,少劳未必少得,背离了按劳分配原则,归结起来就是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差别问题。要想解决分配不公问题,首先必须解决“劳”的计量问题,因为只有解决了“劳”的计量问题才能按劳分配。以往人们把劳动价值论归结为“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解决了阶级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但它却解决不了今日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差别问题。因为劳动创造的价值往往包含在集体劳动成果之中,而从集体劳动成果之中却无法计量个人劳动创造的价值,所以从“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出发解决不了“劳”的计量问题。这时,必须从现实出发进行理论创新,证明“劳动具有价值”,说明市场具有计量价值的功能,于是劳动具有的价值就能通过市场得到趋近准确的实现。可见,证明劳动具有价值后,分配不公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相似文献   
605.
李义良 《唯实》2023,(10):64-67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1]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2023年7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民营经济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了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的战略新目标,赋予民营经济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肩负起更大使命、承担起更重责任、发挥出更大作用的使命责任,对如何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进行了细化、深化、具体化,为江苏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相似文献   
606.
王锴 《法学》2023,(2):32-46
宪法上的平等权是指规范自身的平等,不同于其他公法领域的规范实施的平等和民法上的私人之间的平等。我国传统上分析宪法平等权的思路——禁止不合理的差别,存在标准不确定,及“只解决差别、不解决对待”的问题,可以将比例原则适用于宪法平等权分析来弥补上述缺陷。具体来说,用比例原则中的目的正当性、妥当性来分析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差别,如果规范分类的目的不符合宪法的要求或者虽然区分的目的正当,但现有的区分无法实现区分的目的,就可以认为该差别不合理,从而不能进行不同对待。如果差别合理,即规范分类通过了目的正当性和妥当性的审查,就可用来进一步分析应实行何种不同对待。此时可以用比例原则中的必要性和均衡性来分析,即在多个不同对待中,应当选择造成损害最小的不同对待;同时,不同对待的幅度应当与差别不同的幅度保持均衡,从而最终确定合理的不同对待方式。用比例原则来加强宪法平等权分析的说理有助于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