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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一则案例为分析研究基础,提出了对传播淫秽物品罪认定时的一些个人看法,其宗旨是为了在司法实践中更好的将法务运用,以减少分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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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55条规定了代言人的连带责任,然而应如何界定代言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构成要件,立法并没有给出明确的回答,而且作为代言人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也微有争议。立法是为了避免不法行为的发生,而不是遏制代言现象的存在。在未来相关的司法解释中应明确代言人与广告主承担按份责任,《食品安全法》也应该为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生活秩序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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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重庆南方景象图片有限公司于1999年7月4日与聘请模特进行图片拍摄,双方约定所拍摄的图片作为南方公司的著作财产归其所有,并有权使用于法律允许的任何范围;南方公司一次性支付给模特拍摄劳务及肖像权使用费2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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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了如过山车一般的2012,我期待2013年,新浪微博柳暗花明,欣欣向荣。早日博得投资者、广告主的亲睐,实现盈利。同时也希望,我们大家的上班环境不再糟糕,舒舒服服上班来,开开心心回家去。——新浪微博赛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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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 ,广告主体年轻化趋势明显增强 ,青年人在广告活动中的生力军作用日渐突出。与此同时 ,他们对广告活动的法律属性也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我们认为 ,广告不仅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 ,而且也是社会经济运作状况的“晴雨表”和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试金石”。广告行为就其实质和法律地位而言应该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当属民法调整之列。为此 ,广告活动必须遵循公平、诚信、守法等准则 ,以及与之有关的具体要求 ,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和刑事等法律责任。这是青年人在广告活动中所应切实注意的法律事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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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与供给构成了市场的存在,在广告活动中,正是由于存在有支付能力的广告主对广告商品的需求,和广告经营者——广告商品生产者、广告发布者——广告商品传导者的共同运作,以及广告受众对广告信息的接受,从而使广告市场生存发展成为有机的统一体。广告市场是广告商品交换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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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明星、专家等公众人物越来越多代言、推荐企业或其产品,因虚假荐证广告引发的纠纷也接踵而来。但对于公众人物代言虚假荐证广告的法律责任,除已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对其民事责任有明确规定外,相关法律并没有涉及。公众人物的这种"超脱"地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