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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随着供给侧改革的深入实施,对民营企业破产保护法律问题进行研究迫在眉睫。民营企业的破产在启动受理、员工安置、资产核查等方面都面临着许多问题,对民营企业适用破产程序带来了不少影响,也影响到破产程序的效率与效果。基于此,本文重点针对民营企业破产保护的相关法律问题展开研究,为陷入破产困境的民营企业探寻破产保护的新途径,并对破产程序当中的法律执行情况进行规范,从而使民营企业破产保护工作得到有效实施,司法的实效性也能得到充分体现。 相似文献
162.
胡守鑫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21,(6):57-71
我国出台个人破产法势在必行.在制定个人破产法之前,应当明确个人破产程序价值之所在.我国个人破产程序应以维护债权人利益为首要价值、以拯救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为手段价值、以维护公共利益为最终价值.在此基础上,我国应当制定单轨制的个人破产法,并细化程序准入条件、建立健全公职管理人制度、明确偿债协议的制定与批准规则、明确偿债协议... 相似文献
163.
实质合并预重整制度兼具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的优势,能够在拯救困境关联企业、保障债权人合法利益方面发挥作用,构建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预重整制度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在制度构建方面,为破除现有法律空缺所带来的困扰,应当以立法的方式赋予实质合并预重整制度以法律效力,并将其纳入现行破产法律体系之中;在制度内容安排方面,应当着重解决预重整一般规则无法适用的问题,充分考虑实质合并与预重整结合的特殊性,使之满足主体特殊性基础上的制度要求;在制度作用发挥方面,应当明确各参与者的角色定位,确保各自职能的"到位"而不"越位";在制度成果转化方面,应当通过与破产重整全方位的衔接保障企业拯救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164.
【裁判要旨】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进行破产审判机制的创新,有利于提升审判质效。预审查、“四集中”、创新“竞争+打包+摇珠”的管理人选任模式、启用个人管理人名册等,打造了国有僵尸企业司法处置的广州模式。对具有重整可能的破产清算案件依法进行重整程序的转换,充分发挥市场主体救治机制的功能。 相似文献
165.
企业破产重整中债权人与债务人利益的平衡依赖于破产法上的正当程序,知情权的实现是保障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利益的基本前提。本文通过对26家上市公司重整程序中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实证分析并结合制度比较后发现,目前我国企业破产法上关于重整程序中信息披露的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实践和立法上均存在不足。建议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按照破产重整程序推进的逻辑完善我国破产法上信息披露制度,规范信息披露的时间节点,在重整程序启动前、重整计划草案表决前和重整计划执行三个阶段对信息披露的时间节点与内容进行规范与细化。 相似文献
166.
丁燕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0,34(1):78-88
从价值论视角诠释世行“办理破产”指标的功能,其具有促进各经济体实施破产法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制度价值。从方法论视角解析“办理破产”指标的评价体系,其作为营商环境评估十项指标之一,以2008年Djankov和Hart等人撰写的论文Debt Enforcement around the World所确立的评估方法为基础,主要由债权回收率和破产框架力度指数两部分组成。从比较视角出发,与可比经济体“办理破产”指标相比,我国排名位次靠后,债权回收率低、时间长、成本高,债权追收结果未实现持续经营,破产框架力度指数分值不高。鉴此,从实践论层面展开与评述我国《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改革措施之利弊,提出一系列继续完善破产法实施之建议,如在立法层面,应加快推进中小企业破产重整法律规则的出台;在司法层面,应贯彻实施“利益平衡”原则,平等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在行政层面,应大力推进行政权与司法权协作的法治化。 相似文献
167.
近年来,新加坡配合经济发展国际化、市场化的需求,积极参与跨境破产合作和协助的磋商,通过谈判加入国际合作模式、修改国内立法等方式,与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跨境破产协作关系,在跨境破产领域取得了长足发展,在建立国际跨境破产和债务重整主要中心的道路上稳步前进.①而这一举措也切实为新加坡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机遇。本文以新加坡跨境破产制度发展的经验为视角,在梳理新加坡跨境破产制度在规则层面的立法演变和司法实践创新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跨境破产现状,提出“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跨境破产发展的路径与方向。 相似文献
168.
文从一起重整计划执行期新发现巨额税款债权的企业破产典型案例入手,从立法目的、债权人权利行使、市场交易秩序维护、破产程序转换等层面,分析现行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关于逾期申报债权可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按照重整计划规定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的规定存在的弊端。在对实践中规避适用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和域外逾期申报债权制度进行研究的基础上,遵循市场化、法治化理念,把实现公平公正的法治理念与等价交换的交易理念有机结合,从平等保护参与重整程序的各方主体正当权益、有序推进重整程序、维护公平交易的市场秩序角度出发,就建立完善更加科学合理的重整程序逾期申报债权处理制度提出建议,以期实现重整功能价值的最大化,并对我国破产法律制度的完善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69.
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