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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关于犯罪动机的跨学科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敏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1999,(3)
犯罪动机是刑法理论中的一个重要范畴,又一直是心理学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本文在对现代心理学关于动机概念和基本理沦的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将心理学中的一般动机概念与刑法学中的犯罪动机概念进行了比较,分析了犯罪动机所独具的特点和功能;并从犯罪动机形成的角度出度,提出了犯罪动机的性质应当具有的刑法评价。同时,对犯罪动机不明显问题的实质进行了考察。综合前述研究,并结合我国刑法的具体规定,本文还进一步探讨了犯罪动机的刑法意义。 相似文献
152.
近十几年来,中国发生过不少起恶性的暴力杀人案。这些案犯的作案动机和理由不外乎恶意报复,或心理变态,或黑社会的亡命之徒恣意妄为。唯独杨佳案,因其作案对象、作案地点、作案手段等众多的特殊性,而令其作案动机蒙上一层迷雾。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杨佳的残暴的犯罪行为?对于了解杨仕的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如果从环境诱因和人格缺陷的结合的角度来探讨,可能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并为预防此类恶性案件的再次发生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53.
李崧源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21(3):33-37,96
人身危险性一词发源于19世纪中后期的刑事实证学派,也就是近代学派。人身危险性最早是犯罪学上的术语,后来逐渐也成为刑法学上讨论的热点。就我国目前的刑事立法来看,刑法学上的人身危险性仅指再犯可能性,但是随着该理论的深入研究和发展,初犯可能性被纳入到刑法学上必将成为一种趋势。评估人身危险性我们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犯罪人基本特征、犯前表现和犯后表现,而不应包括犯中情节。人身危险性在刑法上的功能也日趋突出,分别表现在定罪、量刑和执行上,尤以执行最为显著。加强人身危险性的研究,对于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保安处分制度也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54.
155.
白维君,辽宁省肿瘤医院内五科主任,一位气质文雅又热烈,既有女性细致温柔,又具男性果断干练的女医师。她从医30余年,在肺癌、乳腺癌、恶性淋巴瘤、消化道恶性肿瘤的化疗、靶向治疗及综合治疗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在肿瘤急症及并发症如脑转移癌、骨转移癌、上腔静脉综合征、恶性胸、腹腔积液的处理上有特色。在骨髓抑制的预防及处理... 相似文献
156.
从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惩治观转向、被害人保护与刑法公众认同的三个维度看,有必要对绝对刑事责任年龄制度进行适度调整。建议在维持现行绝对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不变的前提下,充分运用原则与例外的关系,对《刑法》第17条第2款和第3款进行修改。从而,结合民事、行政法律,在我国形成一个从8周岁到12周岁,再从12周岁到14、16、18周岁的既相互衔接又有重叠交叉的立体法律责任年龄层次体系,使年龄这一客观因素在整个未成年人法治体系中能够"相互照应""各司其职",该方案的优势还在于其"重叠区域"具有可选择性,以适应不同的法律治理方法。 相似文献
157.
158.
<正>中国官方对恶性突发事件的舆情处理有了显著进步。令人发指的昆明恐怖暴力事件于3月1日晚9时20分发生,3个小时之后,官方在处理混乱现场、追捕凶徒的同时,颇为及时地发布了"截至2日0时,造成27人死亡,109人受伤"的消息,之后在凌晨1点、6点,不断更新确切的伤亡人数。 相似文献
159.
案外情节与人身危险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犯前、犯后情节简单归属于人身危险性不只是语义缺损,而且违背法治原则。因为处罚未然之罪缺乏正当根据。从理论上讲,累犯、惯犯可罚性的根据是行为人蔑视、敌视法益的意志状态能被罪过归属;积极救助、赔偿被害人或者威胁被害人或因部分减轻犯罪侵害程度、或客观说明其犯罪意志状态和改变而可以影响刑罚轻重;行为人自首、立功从宽处罚在于他与法律合作的态度是其再社会化的基本要求。简言之,为安全适用刑法,所谓“人身危险性”在特定情况下可影响刑罚适用的综合评判标准,但不宜直接成为情节的定性根据。 相似文献
160.
主观罪过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它是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主观基础和内在根据,而探讨研究犯罪的主观罪过中的“明知”问题,则对于我们确定犯罪行为的性质,衡量犯罪人的主观恶性,从而对于解决犯罪人的犯罪性质、责任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