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735篇
  免费   5篇
各国政治   1篇
工人农民   10篇
世界政治   41篇
法律   401篇
中国共产党   48篇
中国政治   127篇
政治理论   20篇
综合类   92篇
  2024年   6篇
  2023年   6篇
  2022年   15篇
  2021年   21篇
  2020年   31篇
  2019年   17篇
  2018年   3篇
  2017年   6篇
  2016年   10篇
  2015年   24篇
  2014年   66篇
  2013年   51篇
  2012年   71篇
  2011年   64篇
  2010年   67篇
  2009年   50篇
  2008年   52篇
  2007年   40篇
  2006年   28篇
  2005年   28篇
  2004年   13篇
  2003年   20篇
  2002年   20篇
  2001年   15篇
  2000年   15篇
  1997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74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261.
智敏 《民主与法制》2007,(3X):15-17
为了打压同行,搞不正当竞争,南京昊江一家阀门厂的厂长,竟利用《专利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了“垃圾专利”,转而将同行企业告上法庭。最终,这位厂长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被法院爿为“恶意诉讼”,并赔偿同行企业经济损失。  相似文献   
262.
《法治与社会》2005,(8):7-9
强制消费之所以盛行,恐怕与市场的恶意竞争息息相关。为了争夺客源,不惜赔本赚吆喝,纷纷以惊人的低价来吸引消费者。于是拆东墙补西墙,强制消费就粉墨登场了。  相似文献   
263.
建立诉讼时效制度的意义在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从而使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尽快确定化。若权利人能行使权利而长期不行使,使义务人的法律地位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将导致当事人间社会关系的事  相似文献   
264.
本文针对我国目前反收购法律制度缺失这一问题,简略分析了收购、反收购,通过结合收购、反收购和恶意反收购,从多个方面探讨了恶意反收购的内在属性,希望从另一个角度予以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并试图通过细化反收购,为反收购法律制度设计寻找出路。  相似文献   
265.
见惯了新闻媒体的商业炒作,对济南两家报纸对同一种保健品的截然不同的态度,以及互吐唾沫的行径,起初我也是当作笑谈。但仔细阅读了(2001.7.13)中青报的介绍,我不得不郑重其事了。因为两家传媒不惜以自己的权威和公信可能会被唾沫星所淹没的代价,进行互相攻讦,就绝非懵懂少年的儿戏了。  相似文献   
266.
梅伟 《政法学刊》2006,23(1):28-31
物权行为理论保护恶意第三人的观点是对德国民法关于第三人规范的误解。在遵从物权行为理论的德国民法中,第三人对前手交易合同瑕疵的知情不为恶意,第三人对出让人无处分权的知情才构成恶意。德国民法对“恶意第三人”的规范是日尔曼民族形式主义交易观念的传承,它与物权行为理论相契合,目的是实现当事人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267.
谋杀,是美国刑法中的一种严重犯罪。我国虽没有谋杀罪,但是有故意杀人罪。这二者之间存在着许多相同和不同之处。本文就是要通过对两个国家的谋杀罪和故意杀人罪的分析进一步对这两种罪行进行比较。  相似文献   
268.
对恶意诉讼及其规制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恶意诉讼是指为达不正当目的,当事人明知没有事实根据和正当理由故意提起诉讼,致使相对人遭受损害的侵权行为。恶意诉讼的出现是由诉讼本身的消极性、现有法律制度的内在缺陷以及社会诚实信用的缺失等多方面原因所致。恶意诉讼不仅侵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浪费司法资源,而且破坏法律的秩序价值和社会稳定性。结合我国的国情,我国可以综合、协调利用多种方式,形成实体法和程序法相配合共同规制恶意诉讼。  相似文献   
269.
近下看到两则消息,对某些单位的怜悯动机产生了质疑。一则是被誉为北大才子的陆步轩靠卖肉维持生计的事被新闻媒体披露后,美国一家企业有意投资陆步轩的“眼镜肉店”,目前这家公司的代表已与陆步轩进行了初步洽谈,此外还有十几家企业向陆步轩敞开了大门(《三秦都市报》报道)。另一则据新华社8月17日报道,因貌丑面试千次竟找不到一份工作的天津女孩张静,日前在一家养老院找到了工作,有的企业表示要给张静进行整容.  相似文献   
270.
白江 《北方法学》2014,(3):18-27
在美国,保险人没有合理的基础却恶意地拒赔或拖赔被保险人的索赔时,可以适用恶意侵权责任对其进行规制。该责任是以合同中当事人应善意而公平交易的默示约定为基础的,它于合同之外而构成独立的侵权责任。恶意侵权责任最早见诸于第三方保险之中,其后扩展到第一方保险,表现为保险人将自己的利益凌驾于被保险人之上而拒绝赔付保险索赔或者拒绝与第三方原告进行和解,因而造成被保险人的损失。在责任范围上,恶意侵权责任包括保险金、律师费、精神损害赔偿和惩罚性赔偿等。尽管还没有得到完全一致的认可,但是保险人的恶意侵权责任在美国已经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对于我国实践也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