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713篇 |
免费 | 13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2篇 |
工人农民 | 4篇 |
世界政治 | 31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1篇 |
法律 | 443篇 |
中国共产党 | 20篇 |
中国政治 | 82篇 |
政治理论 | 12篇 |
综合类 | 131篇 |
出版年
2024年 | 9篇 |
2023年 | 27篇 |
2022年 | 46篇 |
2021年 | 36篇 |
2020年 | 27篇 |
2019年 | 9篇 |
2018年 | 3篇 |
2017年 | 8篇 |
2016年 | 12篇 |
2015年 | 31篇 |
2014年 | 58篇 |
2013年 | 66篇 |
2012年 | 62篇 |
2011年 | 62篇 |
2010年 | 47篇 |
2009年 | 52篇 |
2008年 | 44篇 |
2007年 | 31篇 |
2006年 | 20篇 |
2005年 | 16篇 |
2004年 | 18篇 |
2003年 | 12篇 |
2002年 | 12篇 |
2001年 | 7篇 |
2000年 | 8篇 |
1990年 | 1篇 |
1987年 | 1篇 |
1982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72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201.
近年来,随着作品热播而“追播”的侵权行为不断发生,对其精准化、精细化地适用惩罚性赔偿以规制相关行为,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发展和完善。适用惩罚性赔偿,可从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决定情节严重的不同因素,可以影响惩罚性赔偿倍数的确定。就方法而言,参考借鉴刑法中的认定思路,将侵权行为划分为多个阶段,并阶段性地评价“追播”平台的责任,进而确定倍数,最终定量地适用惩罚性赔偿是一种具有可行性的思路,且具有进一步细化的价值。 相似文献
202.
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已适用了二十多年,但"知假买假"是否可以适用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争议.通过分析重庆地区2020年度相关案例,知假买假的购买人往往难以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消费者;在食品药品方面,知假买假可适用惩罚性赔偿已成为共识.但在法律诉讼中产品质量危害的举证责任、消费者受到欺诈的客观性等方面,仍存在有待明确或落... 相似文献
203.
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以及运行秩序,需要科学合理的法律制度进行维护和保障,才能推动我国经济市场的良性发展与循环。目前,在经济全球化脚步不断加快的发展背景下,国内市场也开始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这也让我国企业面临着的外部市场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同时,民商事领域存在的侵权行为种类多样,侵权行为的判别也变得更加复杂多变,因此,关于民商领域的惩罚性赔偿机制,也需要根据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而不断完善。惩罚性赔偿机制能够有效弥补权益受损者受到的损失,利用处罚等方式帮助权益受损者弥补部分损失或直接恢复权益。但如果在公共环境以及个人利益同时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如果只关注对于个人权益的维护和弥补,无法根本实现完全意义上的赔偿,从而也需要同时考量公共利益受损的部分,才能体现出我国法律法规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因此,如何能够在更加复杂和多变的外部市场环境下,进一步完善我国民商法中的奖惩性赔偿机制更显得意义重大。本文主要分析了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功能和应用现状,并且对于惩罚性赔偿机制的优化完善策略进行了探讨,希望能够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提供参考意见。 相似文献
204.
胡雪琪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23,(3):57-63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上线”,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推动了刑事惩治与民事侵权保护的双向发力,实现了惩治犯罪和生态保护的同频共振。通过实证调研W市检察院非法捕捞案件的办理情况,分析这类案件在证据固定、诉前程序、责任认定、强制执行等方面的实践困境,针对性提出办案主体一体化、证据固定规范化、诉前程序实质化、责任认定精准化、执行措施实效化等五大举措,构建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合理路径。 相似文献
205.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本不属于《侵权责任法》的调整范围,但《民法典》已明确将其作为特殊的侵权责任加以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的民事权益损害与生态环境损害可以分别称为生态环境私益损害与生态环境公益损害。《民法典》第1232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请求权是以特定的被侵权人为归属主体的私益损害惩罚性赔偿请求权,其实质是实质化了的形式性实体请求权,特定被侵权人原则上应当通过个别诉讼的形式提出惩罚性赔偿请求。为解决生态环境损害补偿性赔偿请求权难以完全行使问题及遏制恶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立法机关应当为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另行创设形式性公益损害惩罚性赔偿请求权,并实行私益损害惩罚性赔偿与公益损害惩罚性赔偿双轨制。 相似文献
207.
新《公司法》创立的股东失权制度旨在维系公司资本真实,督促认缴股东按时出资。虽有诸多亮点,但基于相关者利益影响分析和行动者反应测试,该制度面临规范与实施两个维度八项主要问题:对于失权股东、其他股东、公司及公司债权人而言,临界失权可能导致股东同时丧失控制权能、按比例补缴必然冲击公司股权结构、失权股东对公司的责任不明、公司债权人利益也被一定程度忽略;预判制度实施后的市场主体反应,存在规则屏蔽规则、规则架空规则、规则悬浮空置、规则目的落空等具体风险。究其根源,新《公司法》股东失权制度是等比例失权,其消解了制度的惩罚性。合同解除之民法逻辑,与股权及公司等商事关系的不适配由此暴露出来。通过新《公司法》司法解释明确股东欠资的多种应对路径并引导公司自治方向,辅以董事勤勉忠实义务压实董事责任,可一定程度缓解上述困境。 相似文献
208.
是否在知识产权领域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一直在学术界争论不休,我国的立法理论上把知识产权归属于民法,但是其却日益呈现与民法基本价值相背离的情况,原因在于从国家层面而言,知识产权制度是一个社会政策的工具。而一种制度合理与否的判断往往要借助成本——效益之间的关系,为此本文借用经济分析法学派的观点对惩罚性赔偿的合理性进行经济分析,以辨析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209.
新近发生的奶粉事件暴露食品安全软肋,违法成本和监管流程成舆论焦点。
相比补偿性赔偿,惩罚性赔偿将更有效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相似文献
210.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08,(4)
关于法字,历来有很多解释,但是,新中国成立之后,人们传统观念所认为的法的工具论思想并没有很大变化.违法之人应当被“法办”这样的表述依然为人们所熟知。法的惩罚性功能依然是被强调的。由于“文革”对社会的巨大冲击,人们意识到了“无法无天”的恐怖,法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也日渐为社会所渴盼,关于法含义的认识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