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743篇 |
免费 | 11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2篇 |
工人农民 | 4篇 |
世界政治 | 49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1篇 |
法律 | 453篇 |
中国共产党 | 20篇 |
中国政治 | 82篇 |
政治理论 | 12篇 |
综合类 | 131篇 |
出版年
2024年 | 9篇 |
2023年 | 28篇 |
2022年 | 47篇 |
2021年 | 40篇 |
2020年 | 33篇 |
2019年 | 21篇 |
2018年 | 4篇 |
2017年 | 10篇 |
2016年 | 13篇 |
2015年 | 31篇 |
2014年 | 58篇 |
2013年 | 66篇 |
2012年 | 62篇 |
2011年 | 62篇 |
2010年 | 47篇 |
2009年 | 52篇 |
2008年 | 44篇 |
2007年 | 31篇 |
2006年 | 20篇 |
2005年 | 16篇 |
2004年 | 18篇 |
2003年 | 12篇 |
2002年 | 12篇 |
2001年 | 7篇 |
2000年 | 8篇 |
1990年 | 1篇 |
1987年 | 1篇 |
1982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75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41.
今年10月11日,美国国会参议院不顾国内外的强烈反对,通过了《2011年货币汇率监督改革法案》。该法案将操纵汇率与贸易补贴绑定,要求美国政府调查主要贸易伙伴通过压低本国货币币值为出口提供补贴的行为,并对其出口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该法案将矛头直指人民币汇率,目的是惩罚所谓中国操纵汇率的行为,因而被称为人民币汇率法案。尽管有舆论分析认为,此法案可能不会被美国众议院通过和白宫 相似文献
42.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经济分析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本质特征在于以违法犯罪的手段对内进行人身控制,对外进行经济控制。要有效地惩罚和预防黑社会犯罪,必须提高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预期刑罚成本,提高由于刑罚带来的机会成本的损失,并且通过实施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公共政策,争取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的控制犯罪的收益。 相似文献
43.
关于惩罚性赔偿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沈晓冬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1,16(5):67-69
我国亟需借鉴英美法系的成功经验,设立惩罚性赔偿制度,以对侵权行为人给予必要的惩赔.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还应当准确设立赔惩的上下限,区分惩罚性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的不同功能. 相似文献
44.
孙黎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1,16(6):93-93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的关系涉及到合同双方的当事人是否能订立纯粹惩罚性的违约金,或者说违约金是否可以是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的形式,即赔偿损失是一种补偿性的违约责任,而违约金是惩罚性的。笔者是支持惩罚性的违约金,只要惩罚不是过分的。也就是说,违约金与损害赔偿可以同时适用。首先,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即契约自由。 相似文献
45.
缺陷食品召回制度是一种具有公法性质的行政管理制度和有效手段,在发达国家已非常完善。近年来,由于食品召回立法的缺位,在一系列的缺陷食品事件中,我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未能得到平等的保护。在市场经济和加入WTO的今天,日益成为阻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企业竞争力增强的制度障碍。为此,借鉴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结合中国国情,确立和完善我国的食品产品召回制度就成为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46.
论惩罚性赔偿的性质与功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惩罚性赔偿制度是英美普通法的产物,起源于英国,但是在美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因此,了解美国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研究,封我们审视这一制度不无裨益。本文从惩罚性赔偿的概念入手,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性质和功能重新作出了归纳和总结,并提出了一些新的看法。 相似文献
47.
法定赔偿在著作权司法适用中的变异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著作权侵权情形,由于权利人损失与侵权人获利难以计算导致法定赔偿的广泛适用。个案例证了法定赔偿在司法适用中变异为惩罚性赔的客观存在。这种变异导致背离著作权侵权赔偿的立法原则、反侵权经营和稀缺司法资源的霸占与浪费。因此,法院在适用法定赔偿原则时应慎重行事,以全部赔偿为基础,既不能让侵权人通过侵权获利,也不能让权利人进行反侵权经营。 相似文献
48.
消费者作为市场经济中的弱势群体,对其合法权益的保护近年来一直为我国司法界所关注本文从合同法的角度阐述我国法律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49.
对《食品安全法》第96条“假一赔十”的法理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9年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其中第96条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假一赔十"的法律制度,其从法律性质上讲,属于一种惩罚性赔偿制度,这是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后,我国第二次以法律形式确立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对于这种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数额确立,有比例限制、最高额限制和对原告获得赔偿额的限制等多种做法。"假一赔十"的责任性质,是一种产品责任。 相似文献
50.
201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正式施行。这部《侵权责任法》,首次将“惩罚性赔偿”这一概念写入我国法律制度中,标志着这一英美法系的制度在我国的引入更进一步。惩罚性赔偿制度具有一般补偿性赔偿所不具备的功能,各大陆法系代表性国家民法对待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态度也由绝对排斥向有限接纳转交。在当前的社会经济背景下,我国有必要性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