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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在我国设立缓刑执行机构是现实的需要 缓刑是指对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下在一定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缓刑作为一种以社区为基础的刑罚执行方法,因它的效果良好而被广泛采用。据广州市两级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中调查结果看,1992年至1997  相似文献   
52.
正《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秘书处负责实施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本会的日常工作。华东地区除上海市外,基本沿用全国律师协会章程规定,明确秘书处为协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具体落实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常  相似文献   
53.
民事执行机构改革实践之反思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现代法学》2017,(2):3-18
纷繁杂芜的民事执行机构改革实践类型化为横向静态分权、横向动态分权、集中裁决型纵向分权、集中实施型纵向分权、双重集中型纵向分权等五种模式。除了解决执行难问题外,当前各地法院推动执行机构改革的动机主要是预防司法腐败、提高执行机构办事效率、实现多元政治利益诉求。为防止试点法院为追逐自身利益而损害当事人及案外人合法权益,民事执行机构改革应当坚持程序利用者中心主义。民事执行权主要包括执行裁决权、执行命令权、实施事务权三种权能,其中前两种权能应当保留由执行法官行使,而无涉实质判断的简单实施事务的权能可以交给由执行员及其辅助人员行使。鉴于实施事务权与执行命令权、执行裁决权、涉执行审判权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而且执行事务局内置于法院系统更有利于提高执行效率和减轻当事人执行负担,在全国法院系统内设置跨行政区划的、上下级法院之间垂直领导的执行事务局系统的改革思路更为可行。  相似文献   
54.
反规避执行是当前执行实践中的热点问题,也是本次民事诉讼法修改重点关注的内容之一。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公布的民事诉讼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后来审议的情况来看,除了在执行程序部分增加立即执行制度,细化法院的财产调查权之外,包括总则部分的诚实信用原则、提高罚款数额,以  相似文献   
55.
索罗斯基金会是有名的国际非政府组织,在全球致力于“开放社会”的活动。基金会的每个重要活动项目,均由当地指导委员会、索罗斯本人、“开放社会研究所”的顾问委员会协商决定。目前,索罗斯基金会在欧亚、拉美、非洲都设有分会,活动遍及29个国家。索罗斯基金会在中欧、东欧以及前苏联地区的社会转型中起了重要作用,在近年的“颜色革命”中也扮演了重要角色。索罗斯基金会通过  相似文献   
56.
程亮  杨军 《法律适用》2013,(9):80-85
国家公权力确认并保护公民私权。在经过性质为"观念上形成权利"的判决程序后,民事执行权就成为一种旨在"事实上实现权利"的国家公权力。〔1〕司法机关对两造的纠纷通过公认的程序加以裁判,使得权利者拥有了一种悬在半空中的权利。若承担义务者不转化这种法定权利为现实权利,司法机关有权排除权利实现过程中的障碍。因此,民事执行权的运行目的在于国家执行权力保障已被法院裁判的债权,得以迅速而不加折扣地实现。  相似文献   
57.
本文所称优化法院内职权配置,是指在现有司法体制条件下,调整法院内部机构的职能分配,从而达到更好地实现司法功能的目的。〔1〕相对于实现司法功能的目的,法院内部职权配置不可能作为一个独立因素发挥作用,因为它取决于法院体制、法官制度、法律体系、诉讼程序等更深层次的因素。讨论优化法院内部职权配置应当将这些更深层次因素的现状作为前提,否则就会偏离讨论主题,这也决定了优化法院内  相似文献   
58.
程坚  相明 《法制与社会》2010,(36):122-123,130
本文从对"执行权"性质争议入手,阐明执行权属于行政权,并围绕这一性质,对执行机构组织设置、准司法权的配置及司法监督机制展开探讨,从而阐明作者对现行民事执行改革的思路。  相似文献   
59.
张绍忠 《中国司法》2010,(10):109-110
一、单设执行机构以强化执行权制约 “执行难”和“执行乱”存苏联时期普遍存在。俄罗斯联邦独立后对民事执行机制进行了大刀阔斧地改革。改革前,俄罗斯联邦长期实行民事执行权归属法院,法院内部执行法官与执行员分权制约,  相似文献   
60.
汲雷  魏芳 《工会论坛》2009,15(5):128-129
反垄断执行机构的科学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确定是我国反垄断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一环。我国的特殊国情决定了在相当长时期内我国反垄断法的首要任务是反行政垄断。我们要借鉴外国反垄断执行机构设置的经验,设置权力集中、地位适当的反垄断执行机构,使反行政垄断的重任不再是纸上谈兵,真正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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