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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政报》2014,(13):13-15
各区县人口计生委、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房地产管理局: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指独生子女发生三级以上伤残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这些家庭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大病医疗、精神慰藉等方面存在一些特殊困难。我市按照国家要求,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实行了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3)41号),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现通知如下:一、加大经济扶助力度(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经济扶助标准。经报请市政府批准,自2014年1月1日起提高我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即对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其他政策仍按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另fJ扶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津政办发~20083132号)的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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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生活》2006,(7):39-39
英德市建立健全关爱农村党员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农村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制度。对抗战时期、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初期入党和参加过抗美援朝的农村老党员,以及40年以上党龄、70周岁以上农村党员,分别给予每月10元至150元不等的生活补助,并定期发放节日慰问金。二是建立农村特困党员扶助制度。将特困党员中无生活来源、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患有严重疾病等经济特别困难的党员列为扶助对象,市委每月给予扶助金60元。三是建立党员互助金制度。采取镇(街)自筹一点、挂钩联系单位支持一点、党员捐献一点“三个一点”的办法筹措互助金,用于帮助农村党员发展经济,解决特困党员生产、生活上的困难等。此外,对农村受镇级以上党委表彰的优秀党员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党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其中,对村党支部书记受到市以上单位表彰的,奖励金额不少于1000元。对党员子女入党、考上本科以上、参军或在部队立功的,给予一次性500元至5000元的奖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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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助农村贫困党员,一贯地采取“输血式”扶贫并不能有效地解决根本问题,应以“扶志”和建立有效脱贫的“造血”机制为重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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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农村党员创业面临的"发展无资金、致富无技术、创业无项目"等难题,浙江嘉兴市委推行的农村党员创业扶助工程,通过"资金扶助、创业培训、示范引领",激发了广大农村党员的创业热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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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妥善解决老党员的后顾之忧,充分体现区委、区政府对老党员安危冷暖的深切关怀,东丽区坚持落实各项帮扶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扶助机制,全面实施老党员关怀工程。一是进一步完善责任落实机制。通过明确职责,实现责任传递,形成区、镇街乡、村三级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领导责任机制。在扶助工作中,严格落实定期跟踪查访制度,坚持做到“五包四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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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贫困生的经济压力及扶助体系的建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李海燕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02,(6):90-91
贫困生已日益成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贫困生的经济状况使他们面临着学习和生活的双重压力。高校要逐步建立完善的贫困生扶助体系 ,解决他们的生活和学习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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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社会结构的转型,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一个庞大的城镇弱势群体正在逐渐形成。密切关注和解决城镇弱势群体的问题,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