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7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51.
52.
郭强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8,(5):21-27
在社会学理论的传统中知识与行动关系的研究方法论有两种知识押或行动模式:强知识弱行动的社会知识论(知识社会学或者社会学知识论)、强行动弱知识的社会行动论.尽管在知识社会学和社会行动论的研究范式中力图调和这种对立的视角,但收效甚微;而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则在调和知识与行动的二分模式中做出了有益的探索,这个研究为知识行动论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料和社会学想象力. 相似文献
53.
54.
尹航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济南市行政学院济南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0,(1):81-83
形武主义文论家雅各布森于上世纪20年代提出了“文学性”概念;无独有偶。这一概念在世纪之交被再度提出。两个“文学性”在理论内涵、时代理论背秉与学术使命方面相去甚远.但也存在着一定的承继关系。面对这一两面性,我们应加以全面认识。而对“文学性”的思考从未消逝或藏匿,对“文学性”的界定也是在文论史一次次重心转移的过程中。伴着人们对文学的不同理解而产生不同的意义。新“文学性”不仅是对旧“文学性”理论上的纠偏,更是与其一脉承继。 相似文献
55.
美国在确立有组织犯罪的概念和试图利用此概念来建立全球霸权地位这两个方面都是先驱者。外国人阴谋论认为,有组织犯罪是由移民带来的;族裔承继论则强调移民的地域性,犯罪活动可能会被来自同一地域的人所承继,成为其社会地位上升的途径。这种理论影响了美国打击有组织犯罪的政策以及立法和执法活动,并逐渐影响了移民政策。美国政府以国际法为载体,不断地在世界上输出其打击有组织犯罪的理念,采用政治、经济等各种手段逐步实现刑事司法的跨国化。毒品问题、安全问题等都是美国政府着力的领域。在此过程中,执法仅仅是政府使用的一个工具而已,外国人阴谋论恰好为其提供了支持。 相似文献
56.
徐洋洋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4):62-69
事后抢劫罪并非一个独立的罪名,而是经法律拟制为抢劫罪。司法解释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人能否成立事后抢劫罪出现了不一致的规定,立足解释论的立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被重新理解,故此承认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是本罪的犯罪主体。事后抢劫罪与承继的共犯也是一个疑难问题,事后抢劫罪不是身份犯,后行为人成立共同正犯和共犯的想象竞合。但是,根据正犯优于共犯的法理,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共同正犯论定刑事责任。最后,事后抢劫罪存在未遂,盗窃等前提行为相对于事后抢劫罪是一种潜在的实行行为,经由后续暴行、胁迫行为的实施,成为一种显在的实行行为。 相似文献
57.
58.
承继的共同正犯是共同正犯的形态之一。它是指:先行为者已经实施了一部分实行行为后,在其实行行为尚未终了之前.后行为者以共同实行的意思参与实行犯罪的情形。对此.刑法理论界存在着激烈的争论,而争议的焦点是:后行为者对其参与之前先行为者的行为及其所产生的结果是否承担责任。对此争议.不可简单划一,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59.
承继共犯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聂立泽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4,17(3):12-15
该文通过对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中关于承继共犯的不同观点的介评 ,在厘清刑法理论中实行行为的内涵的基础上 ,对承继共犯的存在范围及其刑事责任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60.
徐洋洋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4,(4):62-69
事后抢劫罪并非一个独立的罪名,而是经法律拟制为抢劫罪。司法解释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人能否成立事后抢劫罪出现了不一致的规定,立足解释论的立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被重新理解,故此承认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是本罪的犯罪主体。事后抢劫罪与承继的共犯也是一个疑难问题,事后抢劫罪不是身份犯,后行为人成立共同正犯和共犯的想象竞合。但是,根据正犯优于共犯的法理,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共同正犯论定刑事责任。最后,事后抢劫罪存在未遂,盗窃等前提行为相对于事后抢劫罪是一种潜在的实行行为,经由后续暴行、胁迫行为的实施,成为一种显在的实行行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