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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自行服用处方药增效联磺出现不良反应.36岁的赵先生以药品说明书标注不全为由将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索赔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26万余元。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药品生产厂商已尽到基本的告知提醒义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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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爱辉崔志敏 《共产党员(河北)》2014,(11):54-54
案例:夏女士是一家宠物店的店主,罗某经常带客户来宠物店买狗,夏女士会给其一定的介绍费,并加罗某为微信好友。2013年9月8日,夏女士发现罗某在"朋友圈"辱骂自己和丈夫盛先生。经打听了解到,罗某以为夏女士在背后说他坏话。夏女士尝试沟通解释,但没有任何效果。盛先生气不过,9月9日下午找到罗某理论,期间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在派出所里,夏女士告诉罗某自己从未说过他坏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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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交强险的立法目的和性质,严格限制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范围,将精神损害抚慰金纳入交强险中优先赔偿,既符合法律的规定,也是当事人合同意思自治的结果,既体现了民事赔偿的公平、公正原则,兼顾了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更保护了受害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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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2,(3):80-81
随着我国民事立法和学说的不断发展完善,法学研究方法论日渐受到法律人的重视。比较法研究尚方兴未艾,判例研习的方法又成新的热点。第三人惊吓损害侵权责任问题涉及某人因侵权行为遭受损害,而损害波及于与该人有特定关系的他人时,该他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问题,乃是各国侵权法理论与实践的重点与难点。为此,本刊特约请四位在侵权法方面素有研究的学者分别从德国、瑞士、奥地利、日本、英国和美国的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出发,对我国的一起典型的第三人惊吓损害案例进行评析,以期寻求各国不同侵权法制度下对第三人惊吓损害处理的共同评价,构建起各国法制共同的"上位模式",实现超越空间的比较研究的目的。在此,对于各位学者的赐稿及朱晓喆副教授的协助组稿,一并致以诚挚的谢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