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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新实证主义马克思主义学派是意大利知识分子将新实证主义与马克思主义嫁接的产物。它的主要问题域是反对黑格尔化的马克思主义和抽象的人道主义,力图用自然科学实验的方法来证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这一学派的出现弥补了意大利共产党党内许多知识分子心灵的空缺,但由于其自身的方法论缺陷,注定它不可能成为意大利政治改革的最终指导思想,并最终为历史的洪流所扬弃。 相似文献
102.
103.
《国家赔偿法》中对不法行为的外延规定过于狭窄,这与该法立法精神及保护人权宗旨相违背。未来立法中应考虑将不当抽象行政行为和不法立法涵盖进去。 相似文献
104.
马克思以前的哲学家对人自身的研究只是停留在抽象的层面,以抽象的先天人性来规定人的本质,脱离了社会关系、社会实践和社会历史条件。马克思对人的理解经历了从抽象的人向具体的人的转变,这使马克思深化了对人的认识,把“人”“从天国拉到人世”,从而阐述其与众不同的对人的本质的界定。 相似文献
105.
解读公证公信力保障制度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一、探讨公证公信力保障制度的重要性
关于公信力的概念.尽管各有不同的表述,但大多认为公信力包括抽象和具体两方面的内涵。公信力抽象的内涵是指社会的信任,公众的信用舆论:公信力具体内涵则是指信用能力的量的要求。社会学界对公信力的原则性定义是要求个人及组织对其行动和表现负责。 相似文献
106.
环境抽象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的对象单方面做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且不可诉的行政行为。2007东莞“禁猪令”是东莞政府单方面作出的一个强制性行政命令,是一起典型的环境抽象行政行为。行政命令是保护环境的重要手段,但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来保护环境必须符合环境正义观,以及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必须贯彻环境行政行为的正当性。“禁猪令”事件是一个偶然,但从侧面反映了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问题上的浮躁态度。 相似文献
107.
历史主义、生态主义科学观范式是在反思现代科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本文主要对两种科学观的本质特征及其发展态势进行阐述,通过对两种科学观的形成与演变的理论特征、方法论特征及其两者对现代科学观关注的焦点进行历史的审视和比较,认为两种科学观的贡献在于实现了科学观的文化转向,为长期处于割裂状态的人文与科学,提供了更多的互动,它们撕开了现代科学观困境的真实面目,引导人们将目光投向人文和科学分离与融合的新视域。笔者希望通过对这两种科学观的比较,能够对当下科学理性的回归和科学教育的审视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08.
南帆的《文学理论(新读本)》和陶东风的《文学理论基本问题》是在反思当下文艺学危机的基础上出现的两部典型性教材。它们大胆吸收西方文化研究的理论精华,以开放性的理论视野和面向现实的实践性品格,确立了历史主义文学观。这对当下中国文学理论的体系建构有着多方面的启示,但同时因为对西方新潮理论的横向移植及对中国文化与文学发展现实的片面化理解而陷入了困顿。 相似文献
109.
风险社会语境下我国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刑事立法的转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修正案(八)》对食品安全类犯罪进行了修正,特别是将“卫生标准”修订为“安全标准”体现了刑法对《食品安全法》基本理念的呼应和统一.但是,当前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已经不能再被视为是一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型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风险社会语境下,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应当上升到公共安全的高度予以理解,并在此基础之上,对此类犯罪进行抽象危险犯的立法改造,增加持有型危害食品安全类犯罪.严密刑事法网,将“生产、销售”修改为“生产、经营”,实现与《食品安全法》的规制统一.面对食品安全风险,刑法应当有所为、有所不为. 相似文献
110.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保护的法益不能直接沿用民法或者行政法的法益内容,个人信息权益与信息管理秩序均不能直接作为其法益内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保护法益的判断具有整体法秩序意义上的逻辑性,当行为符合个人信息权益的侵权要件时,会对相应的民法法益造成侵犯。民事侵权的成立范围应当考虑到对包括信息管理秩序利益在内的社会要素的平衡,构成民事侵权的行为才可能进一步考虑是否成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如果侵权行为对其他人身与财产安全具有抽象危险,该违法行为就可能达到刑事不法的程度。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前置法益内容是个人信息权益,而刑法法益则是其他人身与财产安全。在前置法的违法性判断的基础上应当分析对其他人身与财产安全是否具有抽象危险。对于敏感个人信息与一般个人信息来说,相关司法解释以个人信息数量来界定抽象危险的成立标准时应当有所区别。现有司法解释以及司法适用存在一定不合理的地方,应当在整体法秩序的视野中,以法益构造指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司法解释的完善以及个罪的规范解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