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4264篇 |
免费 | 88篇 |
国内免费 | 3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0篇 |
工人农民 | 21篇 |
世界政治 | 87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7篇 |
法律 | 2432篇 |
中国共产党 | 226篇 |
中国政治 | 666篇 |
政治理论 | 104篇 |
综合类 | 802篇 |
出版年
2024年 | 7篇 |
2023年 | 56篇 |
2022年 | 48篇 |
2021年 | 81篇 |
2020年 | 54篇 |
2019年 | 69篇 |
2018年 | 14篇 |
2017年 | 39篇 |
2016年 | 66篇 |
2015年 | 146篇 |
2014年 | 310篇 |
2013年 | 225篇 |
2012年 | 232篇 |
2011年 | 269篇 |
2010年 | 276篇 |
2009年 | 344篇 |
2008年 | 381篇 |
2007年 | 383篇 |
2006年 | 279篇 |
2005年 | 267篇 |
2004年 | 196篇 |
2003年 | 197篇 |
2002年 | 129篇 |
2001年 | 100篇 |
2000年 | 87篇 |
1999年 | 36篇 |
1998年 | 21篇 |
1997年 | 21篇 |
1996年 | 4篇 |
1995年 | 4篇 |
1994年 | 4篇 |
1993年 | 4篇 |
1992年 | 3篇 |
1990年 | 1篇 |
1987年 | 1篇 |
1986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435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46 毫秒
41.
我国对现行的《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分别进行了修正,增加了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商标或著作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 相似文献
42.
43.
韩来平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5(4):25-27
破产程序是一种相当复杂的法律程序,若与担保问题交织在一起,在适用法律时会更加复杂。由于破产程序有其特殊性,破产程序中的担保若只依据《担保法》规定,可能会阻碍破产程序的进行,或者可能损害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因此,《破产法》应对破产程序中的担保作出特别规定。我国现行《破产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在这方面还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44.
45.
创设船舶预告登记制度之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结合民法物权预告登记的基本原理,针对海商法领域尚未制定船舶预告登记制度的欠缺,本文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探讨了我国确立船舶预告登记制度之必要性,并对该制度的适用范围做了初步性的探讨,提出了笔者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46.
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已经颁布,根据该法第十条的规定,法定公证制度在我国已经确立。与此同时与《公证法》内在关联性最强的《物权法》目前我国也正在抓紧制定,然而从已发布的《物权法(草案)》的情况看,在物权法制定过程中,对公证制度在我国物权法律制度中应有的作用认识不足,对不动产物权变动过程中引入法定公证制度采取了不应有的漠视和回避态度,而这一切正成为实现我国物权制度立法目标的重大隐患,笔者由此试对建立我国不动物权变动法定公证制度相关应然性问题作如下分析。一、法定公证制度是不动产物权变动过程的内在需要物权… 相似文献
47.
物权法体系构造之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本文从民法体系构造方法的检讨入手,指出了目前理论界在方法论上存在的问题。以此为基础,文章分析了物权法在民法典中的地位,并以对物权为上位概念构建了物权、准物权和无形财产权三位一体的逻辑体系。最后,作者借功能性构造方法,就用益物权的类型体系作了示例性的建构。 相似文献
48.
物权行为概念及其独立性再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通过对物权行为概念及其独立性的探讨,认为不应对物权行为理论构成不加区分而对其加以一概肯定或否定。应对物权行为理论进行客观、全面审视。物权行为概念及其独立性具有其本身的价值与意义,物权行为概念的界定为我们对物权行为独立性的再认识奠定了基础,而物权行为独立性不仅是民法规范逻辑的要求,也是对现实经济生活的某种反映,我国未来物权立法应对其合理之处加以借鉴、吸收。 相似文献
49.
50.
<正> 一、我国现行定金的性质笔者认为,我国现行法定定金的性质是解约定金,其作用是担保合同债务的履行。这是从我国现行立法中对定金的规定所得出的结论。我国《民法通则》第89条第3款和《经济合同法》第14条都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17条第6款和第18条第6款规定,供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的,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的,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具体适用〈经济合同法〉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第8条第3款规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