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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所有权保留制度自有其存在价值。通过对于我国大陆首次明确承认所有权保留制度的《合同法》第134条的检讨,进一步确认了买受人应有之一种受法律保护的附条件权利的期待权。各国(地区)立法例就此项制度之规制均有瑕疵。对于买受人期待权之损害,通常源自出卖人与第三人之不法行为。出卖人一物数卖之再转让行为即属典型样态。笔者以为,所有权保留之登记与否对于出卖人再行将标的物出卖于第三人之行为具有重大影响。即条件不同效力有别。 相似文献
132.
由于分别直接关联着共同犯罪、罪数形态和犯罪的阶段形态,故"片面共犯"、罪数标准和"意志以外的原因",构成了与犯罪形态有关的三个特别问题。基于事物的真相,"片面共犯"问题应按共同犯罪定性或处置,而罪数标准问题应以"犯意与刑法特别规定结合说"予以解答。至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对犯罪阶段形态的影响,应立足于"意志以外的原因"作用于犯罪意志的程度及最终结果予以解答。 相似文献
133.
张二军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1):114-120
牵连犯作为一种罪数形态,在刑法理论中具有重要地位。刑法理论中对牵连犯的判断是以牵连关系为标准,牵连关系在理论上不仅存在两种基本形式,而且也存在多种观点分歧。事实上,牵连关系与犯罪构成要件之间联系密切。当数行为之间的牵连关系属于同一犯罪构成要件之间的牵连时,应认定为一罪,应按从一从重的处断原则处罚;反之,如果数行为属于数个不同犯罪构成要件之间的牵连,则构成数罪,应实行并罚。 相似文献
134.
针对公安无线通信正处于数字化升级的重要阶段,阐述了数字化无线通信系统建设中通信基站的收发天线如何运用分集接收技术理论,以提高无线通话的有效覆盖距离,降低通信系统建设成本。 相似文献
135.
周啸天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4,(5):24-39
认定罪数的过程就是对行为的动态评价过程。以犯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中的危害行为为标准判断罪数,将典型一罪排除出外,继而于犯罪客体、犯罪构成主观方面处进一步判断不典型一罪,从而得出其是否需要数罪并罚的结论。这一双层次的判断,是在我国耦合式犯罪构成下,解决问题的应然路径。在这一"双层次"判断标准的基础上,基于危害行为的重合性与吸收性,应当废除牵连犯,并以不可罚的事前、事后行为取代吸收犯。 相似文献
136.
刑法第399条第4款之规定属于牵连犯形态。因其属于特别性规定,仅适用与刑法第399条所规定之情形,对其他类似犯罪行为不具有普遍意义。 相似文献
137.
古代中国学者一直把“结绳”、“卦爻”、“书契”与文字的形成看作一个有机的历史过程,其原因在于这些符号手段分别代表人类早期不同时代的记数方式。书契记数与词语记数的结合,不仅孕育出了表示抽象数词的记号字,同时也产生了标明所数物名称的象形字,所以说,“六书”中的“指事”与“象形”是同时出现的。 相似文献
138.
光复之际的台湾电力由于战争和自然灾害的破坏,损失惨重。经过几年发展,台湾一跃成为全国电力最充裕、电价最低廉的省区。综观国民政府接收与恢复台湾电力系统的过程,可看到大陆赴台电力接收人员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其中又以孙运璿最为举足轻重。在孙运璿及台电公司同仁的努力下,光复初期台电公司电力供应大体上已能满足台省用电需要,有利于台湾工业复兴和民生保障。以孙运璿为代表的大陆技术专家在抗战胜利后积极参与接收台湾、建设台湾,为之后台湾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相似文献
139.
谈谈我国的犯罪黑数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勇哲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1,13(1):36-39
犯罪黑数问题在任何国家和地区都大量存在,在我国尤为严重,这是由多种原因共同造成的.犯罪黑数的大量存在,不利于客观地评价犯罪的严重程度、分布状况和发现有关工作的不足之处.因而,应采取措施,摸清和减少犯罪黑数,并把犯罪黑数的大小,作为考评一个地区有关部门各方面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 相似文献
140.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贿赂犯罪作为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不仅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且直接败坏党和国家机关的形象,进而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健全完善贿赂犯罪治理体系,不仅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是推进治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