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220篇
  免费   0篇
工人农民   3篇
世界政治   10篇
法律   156篇
中国共产党   6篇
中国政治   24篇
政治理论   2篇
综合类   19篇
  2023年   5篇
  2022年   3篇
  2021年   1篇
  2020年   5篇
  2019年   2篇
  2017年   1篇
  2016年   2篇
  2015年   4篇
  2014年   17篇
  2013年   23篇
  2012年   26篇
  2011年   24篇
  2010年   25篇
  2009年   21篇
  2008年   17篇
  2007年   11篇
  2006年   9篇
  2005年   6篇
  2004年   2篇
  2003年   6篇
  2002年   7篇
  2001年   1篇
  2000年   2篇
排序方式: 共有22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1 毫秒
31.
2010年6月30日,是震惊京城的大案——砍了熟睡女儿30多刀的母亲刘喜翔故意伤害案开庭的日子。  相似文献   
32.
刘瑜  李锦阳 《法制博览》2014,(1):124-125
虐待罪第二款中,虐待家庭成员,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属于虐待罪的结果加重犯,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是不是所有虐待家庭成员致使其重伤、死亡就都只能适用虐待罪,在七年以内量刑,而不能适用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呢?如果机械的理解虐待罪第二款就容易得到一个违背刑法精神的结论。同样是重伤、死亡的危害结果,却因家庭成员的外衣而得到刑法的轻判,绝非立法的本意。为了更为准确的分析虐待罪中的"致被害人重伤、死亡",本文将结合我国刑法中其他明确规定"致人死亡"含义的法条,我国刑法中共有41处规定了"致人死亡"[1],以此作为借鉴,对虐待罪的"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适用做出符合刑法原理和精神的解读。  相似文献   
33.
高晓峰 《法制与社会》2011,(21):141-141,152
随意殴打型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在行为特征上有相似之处,都是对他人人身进行打击.寻衅滋事罪在主观动机、客观随意性认定等方面较难把握,给司法实践造成一定难度.两罪除侵犯客体不同外,在主客观要件上也存在一定区别,合理把握两罪的主客观特征,有利于准确司法认定.  相似文献   
34.
2012年11月26日,四川省马边彝族自治县法院开庭审理吉克娘儿故意伤害一案。与以往不同的是,在该案开庭前,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吴文学主持控辩双方依据乐山市检察院、四川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刑事公诉案件证据开示和意见交换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下简称意见)进行了证据开示和意见交换。  相似文献   
35.
熊霓 《法制与社会》2014,(9):252-253
从字面我们就能读出虐待和伤害这两个词的不同含义,诚然在刑法法条中这看似有较大差异的两个罪名却在一些案例中出现了界限模糊。虐待罪中的加重情节——致人重伤或死亡,和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到底如何区分?同样造成重伤和死亡后果,为何在披上"亲情"外衣之后就能在量刑上"网开一面"?虐待罪的设置是否合理?本文通过对典型案例的思考,探究虐待罪的立法目的并比较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的不同,最后提出完善虐待罪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36.
近日,在大渡口区检察院公诉科办公室,一涉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犯罪嫌疑人,将一面“惩前毖后,执法为民,刑事和解,促进发展”的锦旗,送到该院公诉科干警汤东旭手中,感谢检察官在其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中秉公办案和人性化执法。  相似文献   
37.
证人证言是司法机关查明案情,实践诉讼活动运用最为广泛的一种证据.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亲身知晓的案情向司法机关做出的口头或书面陈述.  相似文献   
38.
孙志刚被故意伤害致死一案已经一周年了。回顾这一年中国的法制建设进步,相信大家都会感触良多。今天,我们重温一下历史,也许会给大家带来有益的启迪。  相似文献   
39.
由于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多发生在特定当事人之间,双方真诚和解的可能性和真实性得到较充分保障,因而成为司法实践中刑事和解适用率最高的罪名。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在审查达成刑事和解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时,要以事实证据为基础,考量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和解的自愿性和真实性等因素,审慎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决定。  相似文献   
40.
特殊防卫的起因条件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时间条件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实际存在并正在进行 ,主观条件是防卫人具有合法的防卫意图 ,对象条件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限度条件是没有强度和后果的限制。我国《刑法》第 2 0条第 3款中“行凶”一词的使用不够科学 ,应以“故意伤害”取而代之 ;同时应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方法将“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界定为犯罪手段 ;对“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不能随意扩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