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9640篇 |
免费 | 66篇 |
国内免费 | 34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1篇 |
工人农民 | 84篇 |
世界政治 | 279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45篇 |
法律 | 2599篇 |
中国共产党 | 1533篇 |
中国政治 | 1844篇 |
政治理论 | 992篇 |
综合类 | 2353篇 |
出版年
2024年 | 16篇 |
2023年 | 62篇 |
2022年 | 93篇 |
2021年 | 79篇 |
2020年 | 87篇 |
2019年 | 130篇 |
2018年 | 49篇 |
2017年 | 75篇 |
2016年 | 114篇 |
2015年 | 269篇 |
2014年 | 621篇 |
2013年 | 653篇 |
2012年 | 680篇 |
2011年 | 705篇 |
2010年 | 791篇 |
2009年 | 791篇 |
2008年 | 819篇 |
2007年 | 738篇 |
2006年 | 609篇 |
2005年 | 543篇 |
2004年 | 529篇 |
2003年 | 414篇 |
2002年 | 332篇 |
2001年 | 233篇 |
2000年 | 186篇 |
1999年 | 65篇 |
1998年 | 23篇 |
1997年 | 11篇 |
1996年 | 7篇 |
1995年 | 3篇 |
1994年 | 3篇 |
1993年 | 4篇 |
1992年 | 2篇 |
1990年 | 1篇 |
1983年 | 1篇 |
1982年 | 1篇 |
1980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974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31.
刘博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3(3):101-103
本文对公安民警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所产生的不平衡的心理状态及不良表现,分析了原因,并探讨了加强经常性思想教育,克服民警心理失衡的途径。 相似文献
32.
流浪未成年刑事被告人作为刑事被告人中的特殊弱势群体,其权利的保障及救济问题正日益突出。与其他未成年型事被告人相比,对流浪未成年型事被告人的权利救济在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权、健全少年司法制度等诸方面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当前对于流浪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救济主要存在“提前干预救济”、“羁押救济”、“监护救济”、“辩护救济”、“实体处罚救济”、“回归安置救济”等突出盲点,应结合我国实际和借鉴国外经济进行相关法规及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33.
林喜芬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9(5):64-69
现代侦查权力本质上是一种宪法权力,宪政的基本原理决定了宪法权力是一种受宪法和权利规制的权力。因此,现代法治国家均要求侦查权力依循宪法权力的内在理路而具有规范化、程序化、可救济性等特点。规范化要求强制侦查措施贯彻法定主义和令状主义;程序化追求控辩平等与独立的程序价值,体现为比例原则和辩护原则;可救济性要求侦查权力的程序性违法行为得到相应的实体性和程序性制裁。 相似文献
34.
我国公司瑕疵设立的救济程序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公司法及审判实践尚未确立完善的公司瑕疵设立及其救济制度,通过对发达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相关制度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的公司瑕疵设立的救济程序,尤其公司瑕疵设立无效或取消的法定事由、主张方式、原告和被告、诉讼期限、效力等制度进行预期和设计。 相似文献
35.
36.
村民享有选举村委会成员的法定权利,但村委会选举实践中村民选举权利常常受到各种主体的非法侵害,一个重要原因在于选举诉讼救济机制的缺位。我国现行法律对村民选举权利救济制度的规定极不完善,应尽快将诉讼机制引入到村委会选举中,加强对村民选举权利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37.
李素琴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6(3):13-16
劳动教养制度是极具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 ,自上世纪五十年代出现至今 ,为维护国家社会治安秩序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随着人们法治观念的增强和国家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 ,劳动教养制度存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正当性根基均受到了质疑 ,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针对不同的劳教对象重新构建新的法律制度取而代之已是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38.
网络拍卖中的诈骗犯罪问题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网络拍卖已经成为一种典型的电子交易模式,这也为罪犯分子提供了一个进行欺诈犯罪的最有利的场所。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机制和法律执行中的一些问题,对于网络拍卖中受害者的救济方式,很多时候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因此只有创造出一种新的补偿机制才能减轻网络拍卖诈骗的后果。 相似文献
39.
40.
姜淑明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3,(3):21-25
“人格歧视”行为违反了尊重他人人格尊严的法定义务 ,侵害了受害人的人格尊严。“人格歧视”要获得民法救济 ,必须符合侵害一般人格权的构成条件。对“人格歧视”的民法救济途经主要有 :停止侵害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赔礼道歉 ,赔偿损失等。 相似文献